某单位劳务派遣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招标公告第1包
某单位劳务派遣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招标公告第1包
某单位劳务派遣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单位劳务派遣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编号
2023-JKHYJD-F1103号
3.招标内容
3.1招标内容:此次招标内容为劳务派遣服务,包括派遣转接服务、劳动合同管理服务、入离职、在职管理服务、社会保险服务、住房公积金服务、薪酬管理服务。确定劳务派遣服务供应商1家。
3.2服务期限:1年(12个月)(若无重大政策调整,服务满意度达到90%以上,经双方协商自愿,可续签合同,续签合同服务时间为1年,续签次数最多2次。)
3.3服务地点:甘肃省酒泉市。
3.4最高限价:招聘服务费(含入职培训)500元/人;管理服务费100元/人/月。
3.5招标控制价:大写:人民币拾柒万叁仟肆佰元整、小写:¥******.00元。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成立时间满5年;
4.2供应商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颁发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3供应商具有对派遣人员进行基本技能、上岗知识等培训的场所、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供应商须具有人力资源开发管理的专门力量和规范的规章制度;
4.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运营状况良好,近3年(2020年-2022年)加权平均净资产100万元以上;
4.6供应商须具依法缴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7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查询结果为准,若查询有记录者视为无效投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8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www.plap.cn)、无行政处罚或不良记录。(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在“军队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4.9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劳务派遣业务没有重大违法违规和处罚记录的书面声明。
4.10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供应商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外资控股或入股企业提供声明书。
4.11承诺根据用工单位需要,优先接受使用该用工单位现有社会聘用人员,并向该单位派遣。
4.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相互持股、互任高管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15特别说明:本项目所有的相关证明材料,一旦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将作为废标处理。
5.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供应商均可以参加评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时间:2023年11月10日09:00前均可在获取招标文件(节假日除外);
6.2获取地点: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
6.3获取方式: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7.公告期限
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26日(节假日除外)
8.递交询价文件时间、询价时间及地点
8.1本项目通过“酒泉市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在开标前24小时内,供应商可通过网络在“酒泉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递交规定格式的询价响应性文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该项目“线上签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8.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0日09:00(北京时间);
8.3网上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0日09:00(北京时间)
8.4开标系统网址: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3.0;
8.5本项目投标文件制作使用“综合电子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8.6若在评标期间发现供应商提供了虚假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供应商提供了虚假材料,应当报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将该供应商计入失信人员名单并进行网上通报,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甘肃经济信息网、军队采购网发布。
10.自2016年7月1日起,供应商必须提供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证书,无二维码的旧版资质证书无效。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如无法提供原件的,供应商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
11.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2*****124
招标代理机构: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56号
联 系 人:张菊 崔丹
12.监督举报方式
本级监督单位电话:0937-*******
2023年10月19日
标签: 劳务派遣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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