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公路定期检查招标公告

运营公路定期检查招标公告


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2016年度运营公路定期检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为做好养护科学决策工作,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项目法人,以下简称“招标人”)根据交通运输部规范要求,招标人拟实施2016年度运营公路定期检查,项目执行机构为各路段运营分公司。本项目已列入招标人2016年度公路养护投资计划,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2016年运营公路定期检查涉及的路段为招标人所辖西安绕城高速公路,机场专用高速公路,延志吴高速公路,神府高速,榆商高速榆绥段,包茂高速靖边至陕蒙界段、延靖段、西镇段、秦岭终南山隧道段、安川段,青银高速靖王段、吴靖段,青兰高速陕西段,福银高速西长段、蓝商段、商漫段,沪陕高速商界段、西商段,银百高速咸旬段,省道S204线杨陈公路、312国道蓝田至商洛段。项目估算费用3700万元。

(2)本项目检查内容为上述路段路面定期检查、桥梁定期检查、隧道定期检查及长大桥隧巡检等。具体数量如下(仅供参考):


管养

单位
路线名称
路面定期

检查数量

(Km车道)
隧道定期

检查数量

延米

(单幅)
隧道巡

检数量

延米

(单幅)
桥梁定期

检查数量

延米

(单幅)
桥梁巡

检数量

延米

(单幅)

1
机场分公司
机场高速
164.64
/
/
/
13888

2
绕城分公司
绕城高速
481.80
/
/
35456
20569

3
西长分公司
西长高速
875.19
10973
/
/
15846

4
隧道分公司
隧道高速
85.16
2538
36040
/
/

5
西镇分公司
西镇高速
460.29
/
/
/
2623

6
安川分公司
安川高速
697.64
/
75984
102878
37054

7
蓝商分公司
蓝商高速
369.26
/
18316
/
4538

G312国道蓝田至商洛段
146.26
/
3066
2706
/

8
商界分公司
商界高速
733.33
/
/
/
53

9
商漫分公司
商漫高速
378.01
/
19004
/
/

10
宜富分公司
宜富高速
757.20
47201
11149
/
2988

11
靖王分公司
靖王高速
529.15
/
/
/
613

12
吴靖分公司
吴靖高速
753.74
18107
/
/
5321

13
榆靖分公司
榆靖高速
816.08
/
/
/
2673

14
延靖分公司
延靖高速
542.80
3346
/
/
4472

15
神府分公司
神府高速
396.57
11195
1310
/
10008

S204省道杨陈公路
163.07
/
/
/
/

16
西商分公司
西商高速
815.95
23787
18857
/
9516

17
榆绥分公司
榆绥高速
475.24
20004
/
/
1420

18
延志吴分公司
延志吴高速
437.74
12694
24839
/
411

19
咸旬分公司
咸旬高速
374.21
5665
/
35985
/

20
合计
10453.33
155510
208565
177025
131993

2.2标段划分

本项目招标设置2个标段,各标段工作内容详见下表。

序号
标段
主要内容

1
JC-1
招标人所辖公路路面定期检查、桥梁定期检查、隧道定期检查及长大桥隧巡检等全部检查内容。

2
JC-2
对JC-1标段的各项检查成果按10%的数量进行复检。

2.3 检测工期

JC-1标段计划于2016年3月1日进场,2016年5月31日前完成桥隧道定期检查及长大桥隧巡检检查工作,2016年8月31日前完成路面定期检查工作,2016年9月30日前提交报告;JC-2标段计划于2016年6月1日进场,2016年8月31日前完成检查工作,2016年9月30日前提交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述资质及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试验检测能力。

(1)资质要求。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甲级资质,并取得了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近三年(2012-2014)累计完成高速公路桥梁定期检查100000延米(单幅);累计完成高速公路隧道定期检查100000延米(单幅);累计完成高速公路路面定期检查5000车道公里;累计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每个投标人可对两个标段同时投标,但仅允许中一个标段。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若有上述关系的企业参与投标的,招标人只接受报名较早的单位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于2016年1月13日至2016年1月17日(节假日不休)上午8:3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在西安市唐延路6号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1002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计量认证证书副本原件、业绩合同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分标段购买,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2日下午15:00时,投标人于当日9时00分至15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1018会议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须分标段以现金或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担保,JC-1标段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元),JC-2标段担保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

采用现金担保形式递交投标担保的投标人,须在2016年2月1日15:00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电汇至招标人指定账号,否则视为无效担保,电汇凭证必须注明所担保的项目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携带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担保的投标人,银行保函须由地市级或以上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出具担保,银行保函应为无条件不可撤销保函,原则上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在不改变、降低担保实质性内容及担保义务的前提下,可按照银行出具的保函格式办理。银行保函原件必须在2016年2月1日15:00时前单独递交至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1002室,并将其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中。

合同签订后5日内,招标人退还所有投标人的银行保函或现金担保(含利息,计息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的的投标人,其递交的投标担保招标人将不予退还。

7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

地 址:西安市唐延路6号

邮 编:710075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话(传真):(029)******** (029)********


2016年1月12日

标签: 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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