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北路大庆街至二十一中北围墙道路建设招标公告

庆北路大庆街至二十一中北围墙道路建设招标公告

庆北路(大庆街至二十一中北围墙)道路建设项目劳务分包

比选方案

一、工程范围及技术要求

1、工程范围

庆北路(大庆街至二十一中北围墙)道路建设项目劳务分包,工程内容包括沥青路面摊铺、预制混凝土彩砖铺设、水泥稳定砂砾、路缘石安装、检查井安装、电线电缆铺设、双臂悬挑灯安装等道路建设劳务工程,及项目部交办与本工程相关的工作。具体按照现场实际需求进行施工,后附甲供材明细表,其中甲供材超领部分,按实际结算量依据采购价格扣回。

2、工程技术要求

遵守国家相关建筑工程设计施工规范、规程及技术质量要求,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达到以下标准: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2001;

(2)《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96;

(2)《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3) 其他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技术标准等。

3、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将部分材料另行单独采购。

二、工期要求

1、工期要求20天,参选人必须保证施工合同工期的履行,承担造成工程拖期的后果及经济赔偿。延期一天,参选人需承担违约金5000.00元。

2、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请参选人自行与项目经理联系组织踏勘现场。

三、项目地点及联系人

工程地点:爱民区庆北路;

联系人:祝月新;

联系电话:182*****111

四、参选报价

1、比选控制价

庆北路(大庆街至二十一中北围墙)道路建设项目劳务分包,含税控制价约213,163.56元。

2、价格组成

其中报价包含人工费、辅材费、机械费、利润、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水电费、检测费、场地建设费、防疫费、保险费、施工内业费、环保税、措施费、规费、税金及风险、总包合同招标人招标代理服务费、预算编制费、竣工验收费、竣工移交和档案整理产生的一切费用。其中施工内业由采购人统一管理,费用按产值分摊。工程检测费、保险费、总包合同招标人招标代理服务费和预算编制费由采购人统一缴纳,费用按产值分摊。环保税按实际发生由采购人统一缴纳,费用按产值分摊。涉及政府或行业规范统一性收费均由采购人统一缴纳,费用按产值分摊。

3、报价要求

分包方需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自主报价下浮比例(不低于4%),工程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发生工程量及施工内容结算金额结合参选人自行报价下浮比例为本工程结算造价,并在结算金额的基础上分包人下浮3%,作为总包方管理费。

4、分包方需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可自愿抵顶商品房,房源为采购人指定房源。

5、分包方需提供分包工程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达到3%,不足部分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税金按税务局实际征收额计取,税费由分包人承担。

五、工程价款支付及结算

1、工程价款的支付

(1)进度付款按已完产值的70%拨付;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预留3%质保金,竣工验收合格两年期满后付清,具体视总包合同招标人资金拨付情况拨付,工程量按照实际发生量结算。其中工程款可自愿抵顶商品房,房源为采购人指定房源。参选人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交纳办理房地产手续所需缴纳的各种税费,采购人为合作商办理各项手续、房源及办理时间以房屋销售部门为准。

(2)参选人承诺在采购人工程款拨付不及时的情况下具备施工范围内的工程垫付能力,能够满足合同要求。

2、工程价款的结算

(1)庆北路(大庆街至二十一中北围墙)道路建设项目劳务分包,按工程量清单计价形式,依据工程承包人总合同最终审计结算结果,并在此基础上扣除参选让利比例及3%总包方的管理费,再扣除由采购人支付按产值分摊的费用,最终为本项目的结算金额。

(2)分包方应如实报送竣工结算,最终结算审计效益费用由分包方承担。

六、比选程序

1、参选人报名后比选前,需向采购人缴纳参选保证金0.4万元(公对公转账)或提供保函,缴纳凭证需打印加盖公章装订在参选文件最后一页,本项目成交无问题后参选保证金在一个月内返还(不产生银行利息);若提供保函,保函原件比选时移交采购人保管,成交30日内签订合同后退回。

银行账号信息如下:

牡丹江市城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新税号912*****598******R

地址及电话: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磨刀石镇阳明工业示范基地0453-*******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农业银行牡丹江光明支行082*****040******

注:若参选人在本公司履约合同有欠款,需公司财务部出具欠款证明,欠款金额高于本项目保证金金额,可抵顶参选保证金。

2、参选人参与比选

参选人参选综合得分由资格符合性审查记录表、商务技术评分表组成,按综合评分确定分包成交候选单位排名顺位。

3、确定承包标段

庆北路(大庆街至二十一中北围墙)道路建设项目劳务分包成交单位。成交单位需在五个工作日内缴纳平台公司(公对公转账)服务费用,其中成交金额大于等于六十万元,服务费收取1000元,成交金额小于六十万元,服务费收取500元。详见后附明细。

七、合同的签订

现场比选活动结束后,当场宣布成交候选人。成交人在比选后有义务按双方洽商确定的承包价及付款条件承诺的内容与总包单位签订《庆北路(大庆街至二十一中北围墙)道路建设项目劳务分包》。凡是成交合作商无故不签订分包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我公司将不再与该公司合作。

八、比选时间及地点

领取比选文件时间:2023年10月23日8:30-17:00-2023年10月25日8:30-17:00;

领取地点:牡丹江市爱民区大庆街106号城投集团510室;

联系人:张波;

联系电话:0453-*******181*****177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活动同时在牡丹江市城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

十、参选文件要求

1、参选人需仔细阅读资格符合性审查记录表及商务技术评分表,按要求做好参选文件(建议自行编制目录),加盖公章后胶装密封于档案袋中(所有参选文件胶装密封并加盖公章)。

2、参选文件递交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在参选文件封面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装订成册。

3、参选人在递送纸质版比选响应文件同时,应同步上报电子版文件一份,电子版需加盖电子印章,参选人无电子印章的,可将盖章版纸质比选响应文件扫描成PDF格式,拷入U盘携至比选评选现场,交由主持人存档,参选文件的电子版应当与纸质版内容一致。若开具参选保证金保函,参选时原件移交采购人保管,成交30日内签订合同后退回。

十一、比选作废条件
在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审委员会审查后应做出比选作废的决定:
(一)符合条件的参选人或者对比选文件作实质响应的参选人不满足三家的;
(二)未加盖参选人公章及未经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的;
(三)未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参选保证金或保函的;
(四)参选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
(五)载明的比选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比选文件规定期限的;
(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七)两份以上比选响应文件内容、格式字距、装订雷同的;
(八)参选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九)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十)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出现串通比选现象的;
(十一)参选文件未按要求胶装和密封的;

(十二)参选报价比例低于要求下浮比例的;
(十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公司相应管理制度应当做出比选作废决定的。
(十四)其它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应当做出比选作废决定的情形。

监督投诉电话:*******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参选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
(二)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三)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
(四)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参选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要求更改比选文件和成交结果实质性内容;
(六)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三、比选活动

比选活动时间:2023年10月27日上午9:00,截止时间以后不接受任何供应商的参选文件。

地点:牡丹江市爱民区大庆街国投集团106招采中心。





牡丹江市城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2日

庆北路(大庆街至二十一中北围墙)道路建设项目劳务分包

资格符合性审查记录表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结论

1

参选文件

供应商盖章密封完好


2

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书

参选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人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加盖公章;


3

参选承诺

供应商盖章有效


4

营业执照

有效的营业执照


5

资质证书

与比选内容相匹配的资质证书(劳务资质)


6

其他资格条件

安全许可证、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供应商盖章


7

参选保证金或保函

提供参选保证金缴纳凭证或保函复印件或欠款证明


8

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

合作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参选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查询页截图),供应商盖章


是否通过评审





庆北路(大庆街至二十一中北围墙)道路建设项目劳务分包

商务技术评分表

内 容

基本要求

评分标准

参选报价及承诺

基准分

得分

履约或背调

1.提供近三年(2020-2022)类似业绩施工合同(与我公司签订的需标注证明人);

2.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

1.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得2分,不足三年得1分未提供得0分;

2.提供近三年类似业绩施工合同且合同额大于本项目控制价,每增加一本得2分,满分8分,未提供或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是否提供

¨是

¨否

10


技术

评审

提供承接本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包含技术方案、组织架构及管理人员、质保承诺等。

1.技术方案:0-24分;

2.组织架构及管理人员0-4分;

3.质保承诺:0-2分。

是否满足

¨是

¨否

30


参选

报价


最终结算造价按比选文件约定让利比例为分包商结算造价。


1.最终分包报价评分依据评分让利比例计算。

评分让利比例=参选让利比例+附加让利比例;

2.评分让利比例分值计算公式:

2.1最高评分让利比例(a%)得60分;

2.2其他评分让利比例(n%)得分=60-(a-n)*2;

3.参选让利比例规定:

3.1参选让利比例设定上限和下限,下限详见比选文件要求,高于上限得分为“0”;

3.2参选让利上限值(b%)=所有参选人参选让利比例的平均值(c%)+3%,当参选人大于5家时,去掉最低和最高参选让利比例再进行平均值(c%)计算。

4.附加让利比例计算公式见抵房事项评分标准。

参选让利比例为 %

60


抵房

事项

部分工程款按照比选文件约定抵顶商品房,房源为采购人指定房源。

1.抵房比例下限详见比选文件要求,抵房比例上限为30%;

2.参选抵房比例10%折算为附加让利比例2%;

3.附加让利比例计算公式=2%/10%*参选抵房比例

参选抵房比例: %


庆北路(大庆街至二十一中北围墙)道路建设项目劳务分包

甲供材明细表(暂定)

序号

材料名称

计量单位

备注

1

乳化沥青

kg


2

混砂

m3


3

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5F

m3


4

预制混凝土彩色步砖

千块

200×100×60

5

预制混凝土彩色步砖(盲道砖)

千块

200×100×60

6

钢筋混凝土管

m

DN600

7

钢筋混凝土管

m

DN300

8

预拌混凝土

m3

C15

9

铜芯电缆

m

YJV-0.6/1KV

10

镀锌钢管

m

DN100

11

PE管

m

Φ63

12

绝缘导线

m

BXF-450/750KV 3*2.5

13

镀锌油漆双臂悬挑灯


14

雨水口

YQ4

15

雨水口底板YB4


16

雨水口

YQ5

17

雨水口下部

YQ6

18

雨水口

YQ7

19

HPB300

kg

φ6.5

20

HPB300

kg

φ10

21

预拌混凝土

m3

C25

22

预拌混凝土

m3

C10

23

改性中粒式沥青混凝土 AC-16C

m3


24

石质立缘石

m

99*15*3099*15*30

25

石质缘石

m

50*12*1550*12*15

26

铸铁井盖、井座φ700重型


27

铸铁雨水平井篦


28

砂砾

m3

5~80(mm)

29

碎石土

m3


30

水泥砂浆

m3

M10

31

预拌混凝土

m3

C30

32

水泥稳定砂砾4.5%

m3


33

水泥稳定砂砾5%

m3


说明:

1、数量以现场实际发生为准。

2、除甲供材以外,其他均为辅材。

3、甲供材超领部分,按实际结算量依据采购价格扣回。

4、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将其他材料另行单独采购。










授权委托书



我 (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我公司的 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进行 项目合作商比选活动和签订合同事宜。代理人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公司均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委托。

代理人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年龄:

单位: 职务:

身份证号: (后附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参 选 承 诺


致:牡丹江市城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我代表 公司,在此做如下承诺:


6、完全理解和接受比选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7、若比选为第一名,我方将按照比选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项目法人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交货、施工,为工程项目提供最优质的设备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进度等问题,我方一定全力配合,改善,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8、在整个比选活动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比选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

9、若比选为第一名,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和合同具有相等的法律效力。






合作商(公章):

年 月 日









服务费用

对使用招采平台成交的供应商收取服务费用(含专家评审费、软件服务费及场地设施等费用)。

(4)服务费:成交金额大于等于六十万元,服务费收取1000元,成交金额小于六十万元,服务费收取500元。

(5)服务费缴纳方式:电汇,于成交后合同签约前存入牡丹江市城市大数据有限公司账户。

(6)具体信息

单位名称:牡丹江市城市大数据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大庆街106号

电话:045*****278

开户银行: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分行营业部

账号:180*****001******

(汇款需注明:“服务费”字样和项目名称)

标签: 道路建设 劳务分包 围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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