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空调机组更换、改造招标公告

中央空调机组更换、改造招标公告



山西海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财政部驻山西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后勤服务中心的委托,现对财政部驻山西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后勤服务中心机房中央空调机组更换项目进行社会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合格的投标人,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财政部驻山西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后勤服务中心机房中央空调机组更换、改造项目
1.2项目编号:HT2015-123
1.3项目地址:太原市迎泽区解放南路6号
1.4招标内容:中财大厦地下室电制冷螺杆式主机的采购(含进场)及就位安装;配套设备、阀门、阀件及管路的更换改造工程;空调机房建筑改造及装饰改造工程。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同一品牌产品的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经销商);
2.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总承包二级或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
2.3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安装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4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5涉及专利产品的,必须提供相关证件,存在专利纠纷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2.6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报名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1月12日至2016年01月16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在山西海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太原市平阳路119号鸿富综合楼1101室)报名。
3.2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税务登记证(副本);(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6)企业规费计取证书;(7)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8)制造商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产品的唯一授权书;(9)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10)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01月12日至2016年01月16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山西海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太原市平阳路119号鸿富综合楼1101室)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注: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持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财政部驻山西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后勤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山西海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平阳路119号鸿富综合楼1101室
联系人:武丽娜王亚清
联系方式:****-*******


2016年01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中央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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