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法责任清单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法责任清单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法责任清单

(2023年1月1日)

一、共性责任清单

(一)深入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

1.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

2.突出宣传宪法,组织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3.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组织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

4.深入宣传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

(二)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

1.结合州情特点,制定符合本部门(系统)特点的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计划,明确普法工作的任务目标、重点对象和工作要求。

2.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决议的实施,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

3.积极参与全国普法办和省、州普法办组织开展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社会公益普法活动。

4.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切实认真履行普法责任主体的职责。

(三)做好本部门普法

1.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落实法治建设一把手责任制。

2.健全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核制度,每年至少举办一期法治专题培训班。

3.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推进行业法治文化建设和机关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建立健全“以案释法”制度。

(四)做好面向社会公众的普法

1.深入开展在立法过程和执法环节中的普法工作,整合法治宣传教育资源,促进执法工作与普法工作有机结合,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

2.结合与本部门工作相关的重要法律法规的颁布日、施行日、纪念日及“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有计划地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普法活动,持续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五)做好本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信息管理工作

1.及时向州普法办汇报本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展情况,每年第一李度前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普法办抄送普法工作计划,年底前报告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2.积极参加全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监督和考核验收工作。

二、个性责任清单

1.深入学习宣传与自然资源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2.研究制定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3.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暨国家版图意识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等各种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与自然资源部门职能工作密切相关的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4.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资任,明确职责任务,健全工作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制定“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进一步整合法治宣传教育资源,促进执法工作与普法工作有机结合,扩大法洽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增强渗透力。

5.创新法治宣传思路,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回应人民群众关注的自然资源舆论热点难点问题。

6.通过法治宣传教育新载体,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互联网+监管+督查”行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动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宣传教育资源开发和共享。

标签: 清单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