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县龙洞河水库第二标:枢纽及供水工程机械租赁
江城县龙洞河水库第二标:枢纽及供水工程机械租赁
本招标项目江城县龙洞河水库工程施工项目由云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现已具备机械租赁招标条件,我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择优选择分包方,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2.1建设地点
建设地点:云南省普洱市江城县
2.2项目概况
龙洞河水库属Ⅳ等小(1)型蓄水工程,工程由枢纽工程和输水工程组成。其中枢纽工程由大坝、溢洪道、导流输水隧洞组成;输水工程采用灌溉供水和人饮供水分开输水的管道布置。工程区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工程按Ⅶ度地震设防。
2.3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包含江城县龙洞河水库工程施工项目建筑物、次要建筑物、临时建筑物及枢纽及输水等工程所有机械设备施工作业。
主要工作内容有(不限于):土方开挖、石方开挖、土方运输、土石渣回填、原土分层回填、砂垫层铺设、碎石垫层铺设、地基换填回填压实块石、围堰拆除、新建道路、改扩建道路等,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数量暂估)为准。
3.1具备能够承接机械租赁服务的能力,并提供相关自有设备或租赁设备的证明资料,如购买设备的合同发票、租赁设备的合同;投标单位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需已在集团《合格供应商平台》入库,凡进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册的单位》一律不得参与投标。
3.2拟派本项目机械设备负责人需身体健康、丰富的专业技术管理经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现场查勘:各投标自行进行现场查勘,并对该事项负责。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现场踏勘由各投标方自行安排,费用及安全责任自负。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10 月 30 日 10 时 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0 时 00 分前将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至云上营家,纸质版送至相应的分公司/直属部(具体地址请咨询项目联系人)。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招 标 人:云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经开区林溪路春溪大厦16、17层
招 标 联 系 人:王晟麟 182*****930
项 目 联 系 人:杨鹏 187*****611
邮 编:******
日 期:2023年 10 月 23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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