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区九龙河流域九龙河以东片区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资格预审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麒麟区九龙河流域九龙河以东片区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资格预审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麒麟区九龙河流域九龙河以东片区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麒麟区九龙河流域九龙河以东片区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74ee3fb4-6dd6-44cb-bd41-b*****ec7ce6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74ee3fb4-6dd6-44cb-bd41-b*****ec7ce6
建设规模: 珠街街道的小河湾社区、庄家屯社区及文华街道桂花社区进行污水管网建设及污水集中处理排放74ee3fb4-6dd6-44cb-bd41-b*****ec7ce6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3-10-23 09: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麒麟区行政审批局、 0874-*******
评审办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备注: 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者,请于2023年 10月23日9时00分至2023年10月27日17时30分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曲靖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此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唯一途径。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曲靖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曲靖市麒麟区水利水电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经办人: 储工
办公电话: 133*****688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杨梦紫涵
办公电话: 156*****169 移动电话: 156*****169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230**********
标段名称: 麒麟区九龙河流域九龙河以东片区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10-27 17:30
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2023-11-07 09:00
开标地点: 资审开标室1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16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具体如下: (1)设计:配合完成项目的(用)地规划设计方案报批;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配合完成规划审查、施工图审查,技术咨询服务等全部相关工作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的全部工作。 (2)施工:施工图纸范围内施工,管道安装等,资料归档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3)招标准备期间发出的修改通知书和招标答疑。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施工总包的一方
资质要求: 申请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持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设计单位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施工总包的一方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环境类中级技术职称证书且须注册在申请人本单位; (2)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②项目经理必须长驻现场,目前无任何在建或者待建工程,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并附有相应承诺。
业绩要求: 企业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申请人2020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项目设计业绩1个(含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指投资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市政管网工程设计业绩或类似污染治理业绩或环境保护设计业绩或总承包合同中包含以上设计内容的且设计部分的指标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为能满足指标要求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新成立的公司按照实际情况提供证明材料及新成立公司相关说明);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负责工程设计的联合体成员需满足该要求。 (2)施工业绩:申请人2020年1月至今(以竣工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项目施工业绩1个(含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指总投资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市政管网工程施工业绩或类似污染治理业绩或环境保护施工业绩或总承包合同中包含以上施工内容并满足指标要求的。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备案表(若有)(新成立的公司按照实际情况提供证明材料及新成立公司相关说明);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负责工程施工的联合体成员需满足该要求。
其他: 财务要求: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财务报表说明)。 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务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期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提供上述网页截图且无暂停、限制投标情况(出具的日期必须为资格预审公告发出日之后的)。(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 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必须为本单位人员。 项目组成人员要求: (1)拟派的项目设计人员中,除项目设计负责人外,应配备道路、结构、电气、环保专业人员各不得少于1人、给排水专业不少于2人,并具备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施工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施工总包的一方,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申请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5)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申请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联合体成员总数最多2个)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公告发布单+资格预审公告.pdf 2023-10-20 15:11:42
2 附件1:电子交易注意事项.doc 2023-10-20 13:16:14
3 附件2:保证金注意事项.docx 2023-10-20 13:16:18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计施工 综合治理 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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