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采办计划公告-电动台车
天津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采办计划公告-电动台车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天津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电动台车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电动台车 | 电动台车额定载荷40T,购置数量1台 台面尺寸(长*宽)8000mm*3000mm 车身最小离地间隙≥200mm 台面高度≤1000mm 供电方式蓄电池供电 操作方式无线遥控+有线手柄操作 运行速度0-20m/min可调 转向系统伺服电机减速机、带齿回转支撑、转向齿轮(4套) 行驶驱动力直流牵引电机,单个电机功率≥6.3KW,数量≥2 蓄电池组磷酸铁锂蓄电池(600AH/72V) 车轮≥φ500 实心橡胶轮胎,数量8个 转向驱动力转向伺服电机3kw*4个 制动系统电磁制动器 制动距离≤0.4米 充电电源220V±10%或380V±10% 报警器声光一体 电量表LED 数字显示电量 一次充满电时间 ≤4 小时 满电满载工作时长≥3小时 | 2023年11 | 1.投标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体系认证:投标方投标时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家的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应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查询并截取查询结果截图放在投标文件中。如在换证阶段,需提供由换证机构出具或官方网站发布的正在办理换证业务的说明。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1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天津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2023年 10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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