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溧水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标段采购公告

2023年溧水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标段采购公告

2023年溧水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检测2023JDJC标段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23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溧水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检测2023JDJC标段 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栖凤中路8号办公楼2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日下午2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CZC2023-045

项目名称: 2023年溧水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检测2023JDJC标段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万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法,单价上限为按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颁发的交质公(2016)8号文收费标准×85%。供应商报价超出发包人设定的磋商最高限价的,发包人不予接受,其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对2023年溧水区农路养护工程、建设工程、农路桥梁维修、农路桥梁改造、农路安全设施提升行动、2021年建设农路竣工、省道204安全隐患整改等项目开展质量监督检测。主要内容为:路基、路面、桥梁、交通安全设施、机电、绿化等设施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工程实体质量的检查及交工验收检测;承担必要的测量工作以及现场检测指导、内业资料检查、质保体系检查和建设、项目管理、施工、监理单位试验检测情况检查,以及安全咨询等工作,同时配合招标人做好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管理工作。上述标段中的项目划分为暂定,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会有所调整,对此检测单位应无条件服从,结算时所报费率不调整。

合同履行期限预计为:2023年11月5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12个月(至少一个月)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无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注: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以上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投标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材料须加盖公章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供应商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应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4)与本项目对应的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或与其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果投标人中标,后期也不允许参与本项目建设、项目管理、施工或监理单位的试验检测相关工作。

5.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

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应当在“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内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打印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表》。

(1)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按以下程序进行:

①登陆“信用南京”(http://njcredit.nanjing.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网站,点击“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 ”链接图标,在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②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③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每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截至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表》是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④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栖凤中路8号办公楼2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获取文件需要提供材料:

(1)、投标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是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2023年11月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栖凤中路8号办公楼204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栖凤中路8号办公楼2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三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所有文件须密封并加盖公章,若未密封或未加盖公章,将拒收其磋商文件)。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采购人不组织现场勘查,供应商可自行勘察现场或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地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3、公告媒体

本采购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平台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该平台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溧水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镇珍珠北路

联 系 人: 韩工

联系方式133*****6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联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栖凤中路8号办公楼201室

联 系 人: 郭丹丹

联系方式138*****02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丹丹

联系方式:182*****274

标签: 交通工程 检测 溧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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