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公安局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人员信息一体化采集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日照市公安局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人员信息一体化采集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YHHW-********
项目名称:日照市公安局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人员信息一体化采集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4.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4.8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本项目需求及履约能力的单位,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及专业技术能力;
3.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统一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联系山东远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照市山东中路与营子街五巷交汇处路北50米)获取。
2.文件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3.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
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或印章、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纸质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时间:2023年10月26日09时00分至2023年10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日照市山东中路与营子街五巷交汇处路北50米。
2.供应商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纸质响应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日照市公安局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联系人:刘超
联系方式:06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日照市山东中路与营子街五巷交汇处路北50米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方式:0633-*******
邮箱:shandongyuanhe@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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