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民政局:2023年浏阳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第一采购包采购需求公开

浏阳市民政局:2023年浏阳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第一采购包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标段

序号

镇街

居家上门服务(人数)

单价(元/月)

服务时间(月)

金额(元)

一标段

1

古港镇

10

500

6

*****

2

高坪镇

21

*****

3

永和镇

30

*****

4

沿溪镇

12

*****

5

官渡镇

8

*****

6

达浒镇

3

9000

7

大围山镇

11

*****

8

张坊镇

11

*****

9

小河乡

11

*****

合计

117

/

/

******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

1、预算按失能老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500元/人/月编制,因暂未出具失能老人及部分失能老人具体评估人数,实际结算时按实际实施服务的人数结算,其中失能老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500元/人/月,部分失能老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400元/人/月。

2、如有服务对象在服务期未满的时间内退出(包含服务对象过世或者因家庭经济状况变化不符合上门服务条件),将替补另外服务对象,继续开展剩余服务期内的上门服务。

3、具体人数以成交单位应向乡镇/街道提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老年人亲笔签名的服务记录卡(表)的具体人数为准。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6个月。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一、项目实施要求

1任务:117人次(项目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1人次是指项目执行时间内须为同一位服务对象累计提供 30 次以上居家上门服务,每次不少于1小时。其中2023年为项目中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对象每人提供不少于 10 次的居家上门服务)

2.服务对象:未入住养老机构且未享受浏阳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支持建设家庭养老床位,但有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我市低保、低保边缘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以及我市认定的其他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

3.服务内容: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活、基础照护、探访关爱、健康管理、委托代办、精神慰藉等(详见附件)。

4.基本服务要求

1) 针对不同的服务对象,制定个性化服务方案。

2)应有明确详细的服务记录表(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内容、满意度反馈情况等),服务对象和上门服务工作人员需签字认可,服务记录表方才有效,部分老人无书写能力的,可以用按手印或盖章替代签字;应定期进行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包含内容、时间、地点、人员、落实情况等)。

3)应安排专人负责本项目在“金民工程”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及民政政务微信小程序中的数据录入管理。

4)为老年人提供的服务完成率达100%,老年人满意率≧90%(以服务记录表中满意度反馈情况为准);

二、人员要求

1. 基本要求:

(1)信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熟悉居家养老服务程序和规范要求;

(2)具有符合服务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健康状况证明及语言表达能力。

2. 管理人员:

(1)了解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居家养老服务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2)掌握企业管理、经营项目的有关专业知识及专业技术;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一定年限的管理工作经历;

(4)每年至少参加1次以上管理培训活动。

3.上门服务工作人员

(1)需持证上岗,具备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

(2)年龄在20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无精神病史和各类传染病;

(4)每年在岗位培训不少于10学时。

4. 行为规范:

(1)仪表仪容端庄、大方、整洁;

(2)统一着装、配备工号牌;

(3)提倡使用普通话,语言文明、简洁、清晰;

(4)主动服务,符合相应岗位的服务礼仪规范;

(5)尊老敬老,对老年人富有爱心,不得欺老,不得有与上门服务无关的任何推销、营销等行为。

六、验收标准

按简易程序验收。

七、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服务对象,详细制定个性化服务方案,列明服务期内所有人员、物品、交通、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对整个上门服务期间的各个方面发生的安全事故负责,造成不良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采购人可以单方面停止服务合同。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单位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成交原则:由于本项目是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服务,提升老年人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浏阳市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机构采购项目分为四个标段,各供应商可对多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可以成交一个标段,评审按标段一至标段四的顺序依次评审,若供应商同时参加两个或以上标段的投标,在任意标段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后则不再进入后面标段的评审。

3、结算方法及付款方式:

付款单位:浏阳市民政局

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服务期限6个月,每月提供上门服务不少于5次。根据每月的服务记录进行抽查,检查合格后按照实际实施服务的人数乘以上门服务次数,按实结算,每三个月支付一次。上限单价为:失能老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500元/人/月,部分失能老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400元/人/月。

4、供应商参与磋商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和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养老服务 社区 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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