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邀请
磋商邀请
四川领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绵阳市公安局委托,拟对警务应用公众服务平台无障碍改造(一期)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采购,兹邀请符合相关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四川领丰企采磋(2023)056号;
2.采购项目名称:警务应用公众服务平台无障碍改造(一期);
3.采购人:绵阳市公安局;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领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预算金额:25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警务应用公众服务平台无障碍改造(一期)(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投标邀请将在绵阳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my.gov.cn/public/column/451?type=4&nav=4&sub=8&action=list&catId=*******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竞争性磋商方式,在密封报价的基础上,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采购。
七、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自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30日0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四川领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绵阳市科创区玉泉北街70号华润中央公园4期13栋3楼2号)。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3.1磋商文件现场发售
3.2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3.2.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经办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验原件);
供应商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四川领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现金支付,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3年11月03日14: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磋商地点:绵阳市科创区玉泉北街70号华润中央公园4期13栋3楼2号。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绵阳市公安局
地 址:绵阳市涪城区剑门路西段298号
联 系 人: 王老师
联系电话: 180*****196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领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绵阳市科创区玉泉北街70号华润中央公园4期13栋3楼2号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816-*******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四川领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