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邀请

磋商邀请

四川领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绵阳市公安局委托,拟对警务应用公众服务平台无障碍改造(一期)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采购,兹邀请符合相关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四川领丰企采磋(2023)056号;

2.采购项目名称:警务应用公众服务平台无障碍改造(一期);

3.采购人:绵阳市公安局;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领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预算金额:25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警务应用公众服务平台无障碍改造(一期)(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投标邀请将在绵阳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my.gov.cn/public/column/451?type=4&nav=4&sub=8&action=list&catId=*******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竞争性磋商方式,在密封报价的基础上,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采购。

七、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自20231024日至20231030日0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四川领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绵阳市科创区玉泉北街70号华润中央公园4期13栋3楼2号)。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3.1磋商文件现场发售

3.2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3.2.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经办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验原件);

供应商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四川领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现金支付,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311月0314: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磋商地点:绵阳市科创区玉泉北街70号华润中央公园4期13栋3楼2号。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绵阳市公安局

地 址:绵阳市涪城区剑门路西段298号

联 系 人: 王老师

联系电话: 180*****196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领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绵阳市科创区玉泉北街70号华润中央公园4期13栋3楼2号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81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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