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富赛汽车电子科技园项目二期千级洁净室及空调系统
(招标编号:JLZQH-ZB-2023007GC)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富赛汽车电子科技园项目二期千级洁净室及空调系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942.6715万元,招标人为富赛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筑面积21730平方米,建筑层数为三层,单跨最大跨度为12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富赛汽车电子科技园项目二期千级洁净室及空调系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富赛汽车电子科技园项目二期千级洁净室及空调系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
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每个年度均不
亏损,以会计师事务所或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上述
规定年份的,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5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被授权人及全部项目管理机构成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
2023年度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全部管理机构人员信息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
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登记。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8信誉要求: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
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近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
标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的
网页截图。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
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包括现场踏勘如有投标预备会如有递交投标
文件参加开标会质疑投诉合同签署等过程,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
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23日08时30分到2023年10月27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将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PDF版发送至zqh87051086163.com邮箱并电话告知
招标代理机构,完成招标文件获取登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4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室开标三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4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室开标三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富赛汽车电子科技园项目二期已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208-220174-0401-
480557,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富赛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
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千级洁净室及空调系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富赛汽车电子科技园项目二期千级洁净室及空调系统。
2.2项目概况:建筑面积21730平方米,建筑层数为三层,单跨最大跨度为12米。
2.3招标范围:包括采暖设备及管线采购与施工,通风设备及管线采购与施工,排风排烟
设备及管线采购与施工,新风设备及管线采购与施工,空调设备及管线采购与施工,千级洁
净区相关设备及管线等采购与施工,装饰工程,FMCS系统安装与调试,与一期自控系统整
合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要求。
2.4建设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项目用地西至凯达北街南至东风大街北
至丙九路。
2.5计划工期2023年11月22日至2024年8月30日其中,厂房二楼2024年3月30日
交付使用,厂房一楼三楼2024年4月30日交付使用)。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2.7最高投标限价:29426715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
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每个年度均不
亏损,以会计师事务所或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上述
规定年份的,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5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被授权人及全部项目管理机构成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
2023年度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全部管理机构人员信息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
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登记。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8信誉要求: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
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近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
标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的
网页截图。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
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包括现场踏勘如有投标预备会如有递交投标
文件参加开标会质疑投诉合同签署等过程,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
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
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
下同),将下列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PDF版发送至zqh87051086163.com邮箱并电话告知招
标代理机构,完成招标文件获取登记。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4日13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地点: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室开标三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富赛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孙叶
电话:1550000316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普阳街156号
邮政编码:130062
联系人:孙英男
联系电话:0431-89694069
电子邮件:zqh87051086163.com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普阳支行
账
号:01010120109011574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富赛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孙叶
电
话:15500003163
电子邮件:一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156号
联系人:孙英男
电话:
0431-89694069
电子邮件:zqh87051086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金缺签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冠
(盖章)
22
04000059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