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珠干燥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爆珠干燥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爆珠干燥设备购置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10-2340NF******

本招标项目已由已由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19号文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武汉黄鹤楼新材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爆珠干燥设备购置项目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1个包。

标包号

采购内容

第一个采购年度预计采购数量(台)

第二、第三个采购年度预计采购数量

(台/年)

最高投标限价单价(不含税,元)

第一个采购年度合计总价

(不含税,元)

中标人数量

1

转筒干燥机

30

10

*****.00

*******.00

1

1.3采购结果及服务期限要求:三个采购年度(合同生效时起算)。合同一年一签,本项目不承诺具体采购数量,按实际下达的订单为准,据实结算。

1.4质保期要求:不少于1年(以单批次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1.5货物交货期限:批量供货应在订单下达后45个自然日内交货;补单供货应在订单下达后45个自然日内交货。中标人应负责货物运输,并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

1.6采购结果应用范围:武汉黄鹤楼新材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人需与武汉黄鹤楼新材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

1.7交货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海口二路武汉黄鹤楼新材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招标人实际住所地为准)。

1.8质量标准要求:提供的货物的数量、品种、规格、技术标准等须与合同约定的要求相一致。

1.9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国家财税法规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双方以不含税价为基础结合政策规定税率予以实际结算。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一般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1.3参加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状态,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1.4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禁止期内。

2.1.4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禁止期内。

2.2特殊要求: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所投货物制造商授权本项目的代理商。制造商投标应提供制造商声明函,代理商投标应提供由拟投货物的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其他事项

3.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3.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3.3其他: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1024 9时至202310 30 17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2.1现场获取: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于获取时间内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到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洪山区友谊大道与纺机路交汇处万盈国际A座塔楼15-25层2101号),购买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4.2.2线上获取:请将以下报名材料一次性扫描并加盖公章,发送至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邮件内容应写明公司名称全称,联系人,联系手机。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1 131430分,地点为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洪山区友谊大道与纺机路交汇处万盈国际A座塔楼15-25层2101号)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 开标方式、时间、地点

6.1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6.2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11 131430分。

6.3 开标地点: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洪山区友谊大道与纺机路交汇处万盈国际A座塔楼15-25层2101号)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公司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洪山区友谊大道与纺机路交汇处万盈国际A座塔楼15-25层2101号

邮编:******

联系人: 田女士、彭女士

电话:027-********

邮箱:beiguozhaotz@163.com

招标人:武汉黄鹤楼新材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采购部门:生产二车间(爆珠)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1355号

联系人:曾女士

联系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标签: 干燥设备 爆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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