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盐都区义丰供销合作社商场1-2层,于2023 年12月31 日合同期满,现经区总社批准,对下一轮义丰商场1-2层房屋租赁对外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租赁物概况:
1、地点:大纵湖镇人民中路85号房屋。
2、租期:租赁期限为伍年。
3、用途:出租房屋用于超市经营。
4、要求:义丰商场1-2层维持现状的房屋约1000平方米,不提供其他场地和仓库。由中标者自行装潢,费用由中标者承担,但外观必须美观大方且有供销社标识。
二、招投标条件:
1、投标方报名时,需向招标方提供合法经营证件(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则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参加投标的人员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方在报名时,必须向招标方交纳报名费500元和中标履约保证金*****元及招标代理费2000元。投标者一旦中标,当日交纳当年租金和第五年度租金,方可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中标者中标当日不履行签约和支付合同租金义务,则已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作违约金处理,报名费和招标代理费不予退还。未中标者,当日由招标方退还投标保证金和招标代理费,报名费不予退还。
3、租金支付方式:(1)中标方向招标方交纳当年租金和第五年租金,另三年的期限租金,交纳租金时间以合同约定交纳时间为准。(2)履约保证金不抵算租金,合同期满,中标方全部履行房屋租赁合同,招标方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4、本次招标标底价为36万元/年。
5、招标方式实行明标暗投,报价幅度以5000元的整倍数向上递增,招标主持人待投标方提交投标报价后,当场公布标价,如发现与原承租人有相同的投标最高报价情况,原承租人视为中标,但其他投标报价人之间出现相同的最高报价情况,则由相同最高报价者进行再次投标,直至唯一最高报价者为中标人。报价低于标底价或不是整倍数标价视为废标。
6、本次招标必须有二人以上(含二人)报名,方可进行开标。
三、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盐都区大纵湖法律服务所
四、报名时间:从 2023 年 10 月 23日 9时起至 2023 年 10 月 29日 17 时截止。
五、报名地点:盐都区义丰供销合作社商场三楼办公室(大纵湖镇人民中路85号)。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138*****321;任先生,联系电话:159*****283。
六、开标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七、开标地点:盐都区义丰供销合作社商场三楼办公室。
特此公告。
盐都区义丰供销合作社
2023 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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