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废固定资产公开处置的公告

关于报废固定资产公开处置的公告

根据扬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事项的反馈意见,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现委托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对批复文件涉及的部分通用、专用设备采取公开竞价方式进行处置,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

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拟公开处置资产询价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项目简要说明:通用设备(空调、电视机等)、家具用具(办公桌椅、沙发等)共298项,专用设备(沥青料保温箱、推雪板等)共47项进行处置,详见报废资产清单。

供应商密封自主报价,出价最高者确定为中标单位。

三、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供应商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说明(原件)(格式详见附件4)

(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接受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3年10月31日14:30。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1日15:00。

(三)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扬州市润扬北路19号二楼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10月31日15:00

(二)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扬州市润扬北路19号二楼开标室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周峰

电话:187*****155

地址:扬州市史可法路50号

招标代理: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国媛

电话:0514-********

地址:扬州市润扬北路19号

七、本次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壹份正本,贰份副本。

八、其他说明事项:

1、供应商自行勘察现场,勘察时间、地点详见报废固定资产公开处置文件。

2、成交后,中选单位须于成交之日起一周内,全额付清询价成交款,否则视为不履行本次询价规则;中选单位付清全部成交款后,我中心3日内移交标的物。

3、中选单位须保证将所得的资产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置,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选单位负责。

4、供应商如确定参加,在报名截止时间前(2023年10月27日17:30点前)凭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原件至扬州市润扬北路19号二楼代理部报名并领取相关招标资料;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谈判,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

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023年10月23日

标签: 固定资产 报废 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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