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经开区噪声自动监测及显示系统运行工作的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关于昆明经开区噪声自动监测及显示系统运行工作的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

关于昆明经开区噪声自动监测及显示系统运行

维护工作的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为确保我区创新科技园内的一套噪声自动监测及显示系统正常运行,并及时发布宣传内容,拟委托服务方开展相关运行维护工作。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等文件要求,现拟定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昆明经开区噪声自动监测及显示系统运行维护工作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

目录代码:A0612,目录名称:公共服务-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服务-生态环境监测及事故鉴定处理服务。

五、资金预算

该项工作经费预算控制每年11.69万元(大写:壹拾壹万陆仟玖佰元整)以内,所需经费第一年度在2023年下半年部门预算调增中列入5万元,其余列入2024年部门预算;其他年度费用则列入年度部门预算。上述运维费用为包干价,含运维人员工资、仪器设备维修维护费、易损件的购置及更换费用、运行电费及通迅费等,实际经费以最终中标价为准。若合同期内不再开展噪声自动监测工作,仅进行宣传内容发布,则重新核算运维费用后签定补充协议。

六、购买内容

按照《昆明市噪声自动监测及显示系统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开展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科技园内一套噪声自动监测及显示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确保其正常运转,并对其信号传输和播出安全负责。

七、承接标准

依法登记成立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4.参与人员能接受相关保密审查。

八、服务期限

三年,自采购完成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合同为一年一签,即每年完成全部运维工作经考核合格再续签下一年合同。若因不可抗力(政府或自然灾害等)因素导致不再开展该项运维工作则不再续签合同。

九、购买服务方式

竞争性磋商。

十、目标要求

(一)服务方需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开展相关运维工作,并及时进行记录;

(二)服务方需对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三)服务方开展运维工作时,须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站点所在单位(即创新科技园)的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不得影响其正常工作的开展。

十一、公示期

5个工作日。

十二、联系方式

拟委托云南冠睿咨询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的采购代理单位,采购文件获取及响应文件提交时间等以招标公告为准。

联系单位及电话: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 0871-********

云南冠睿咨询有限公司 0871-********、0871-********

十三、其他事项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显示系统 自动监测 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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