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经开区空气自动监测站实验小学站点运行维护工作的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关于昆明经开区空气自动监测站实验小学站点运行维护工作的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

关于昆明经开区空气自动监测站(实验小学站点)

运行维护工作的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为确保我区空气自动监测站(实验小学站点)的正常运行,需委托运维单位开展相关运维工作。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等文件要求,现拟定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昆明经开区空气自动监测站(实验小学站点)运行维护工作。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

目录代码:A0612,目录名称:公共服务-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服务-生态环境监测及事故鉴定处理服务。

五、资金预算

经测算,该项工作经费预算控制每年23.6万元(大写:贰拾叁万陆仟元整)以内,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部门预算。上述运维费用为包干价,含运维人员工资、仪器维修维护费、标气及易损件的购置及更换、电费、数据传输网络费等。实际经费以最终中标价为准。

六、购买内容

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开展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教学楼楼顶一座空气自动监测站的运行维护工作,确保正常稳定运行。具体内容如下:

1.按照《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817-2018)、《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818-2018)、《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等要求,开展相关运维工作。

2.做好标准传递、监测仪器校准、监测数据传输及质量保证、系统运营质量审核等质控工作。

3.当空气自动站出现故障时,服务方须在1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赶赴现场对故障进行处理,恢复正常运行,同时做好相关记录;若仪器故障无法排除,须长时间维修,则须在48小时内提供并更换相应的备件,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对于严重影响系统运行或导致系统无法运行的故障,双方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实地考察研究后,共同协商解决方案。

七、承接标准

依法登记成立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4.参与人员能接受相关保密审查。

八、服务期限

两年,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合同为一年一签,即每年完成全部运维工作经考核合格再续签下一年合同;若因不可抗力(政府或自然灾害等)因素导致不再开展该项运维工作则不再续签合同。

九、购买服务方式

竞争性磋商。

十、目标要求

(一)服务方需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开展运维工作,并及时进行记录;

(二)服务方需对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三)服务方开展运维工作时,须遵守站点所在单位(即实验小学)的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不得影响其正常工作的开展。

十一、公示期

5个工作日。

十二、联系方式

拟委托云南冠睿咨询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的采购代理单位,采购文件获取及响应文件提交时间等以招标公告为准。

联系单位及电话: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 0871-********

云南冠睿咨询有限公司 0871-********、0871-********

十三、其他事项


标签: 政府购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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