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飞鹤公交华联公交停车场工程
南通飞鹤公交华联公交停车场工程
项目编号 | G320*****180***** | 项目名称 | 南通城市轨道交通 |
标段编号 | G320*****180*****051001 | 标段名称 | 南通飞鹤公交华联公交停车场工程 |
工程类型 | 施工 |
1.招标条件
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18﹞620号审批,建设资金自筹。本次招标南通飞鹤公交华联公交停车场工程项目业主为南通飞鹤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招标人及代建单位为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通飞鹤公交华联公交停车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址:南通市
2.2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3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纸内的所有内容,包括:道路、排水、园林绿化、市政电气、给水、交通工程、辅助用房、候车亭、亭子等所有施工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及《工程管理要求及技术说明》。
招标人保留微调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的权利,以最终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发生被有关部门暂扣情况。
3.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
3.2.1为投标人正式人员,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2.2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2.3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注:(1)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
(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应在电子证书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截至开标当天应处于有效期内。
3.3其他
3.3.1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3.2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
3.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出现前述情况,投标人应当做好协商,于开标时选出一个投标人参与投标,如不能按时选出的,招标人有权否决所有相关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3.4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中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5凡是出现在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小组办公室文件中未解禁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将不予受理投标(包括但不限于苏清办【2023】4号文)。
注:项目负责人不得为投标单位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
4.资格审查方法
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5.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凡对本工程有意愿的,请2023年11月3日0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凭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6.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用CA登陆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招投标系统予以提问,具体操作详见《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3日09时30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系统。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其他
招标人可以对申请人进行实地考察,并核查申请人所提供合同或证明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申请人投标资格,并列入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负面清单,拒绝其参与后续项目的投标。若某标段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者因被投诉且已查实的,不影响其他标段结果,招标人将组织该标段重新招标。
10.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158号20楼
联 系 人:范先生
电 话: 0513-********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世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地址: 南通市崇川区鑫乾国际广场B座西单元2012室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李先生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13-********/151*****263
项目编号 | G320*****180***** | 项目名称 | 南通城市轨道交通 |
标段编号 | G320*****180*****051001 | 标段名称 | 南通飞鹤公交华联公交停车场工程 |
工程类型 | 施工 |
标签: 停车场 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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