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资格要求:
2.1.1应答人资格:
应答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提供有效期内加载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2.1.2纳税人资格:
应答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资质要求:
(1)应答人本次提供的应答产品须是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标准符合性认定的通信防雷产品且须提供工信部认定的相关证明文件。
注:若为代理商应答可提供原制造商的相关证明文件。
(2)本项目只接受原制造商或其指定唯一授权代理商的应答;如应答人为原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承诺即可。如应答人为代理商,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提供原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扫描件(加盖原厂公章);
不得存在下述情况:
a)同一原制造商或同一品牌同时授权两家(含)以上代理商参与应答的;
b)同一品牌的产品出现原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应答的。
2.1.4业绩要求:
应答人须提供至少【2】个与本项目同类的往期业绩(业绩类型包括防雷接地箱、接地隔离箱销售业绩等),业绩累计金额(合同加框架)应不少于50万元(含税),合同实际签订时间应在2021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之间。
一、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
①普通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②提供与该合同相对应的【一张】发票电子文档(包括发票扫描件、发票照片电子版、电子发票文档、发票截图等能证明发票真实有效的材料)及该发票在国家或地方税务局网址的查询结果截图。③业绩金额,单项合同以有效发票金额计算,框架协议以所提供对应的有效发票总金额为准。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对应的所有发票电子文档(包括发票扫描件、发票照片电子版、电子发票文档、发票截图等能证明发票真实有效的材料),框架合同须提供对应的所有发票电子文档(包括发票扫描件、发票照片电子版、电子发票文档、发票截图等能证明发票真实有效的材料)。
二、评审描述及提供资料要求
1、普通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须能体现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名称、标的、金额或数量(框架合同无具体金额予以认可)、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等信息。
2、查询结果验真所截图片必须是状态正常的发票扫描件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验真截图,不可以是红冲、作废等异常状态,否则该发票无效,如提供虚假或经篡改的发票按提供虚假资料认定。
3、评审过程中,将对全量或者部分发票的有效性进行查验,如提供虚假或经篡改的发票按提供虚假资料认定,将根据公司管理制度列入负面行为供应商,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发票有效性的基本要素至少包括:1)购买方和销售方须与有效合同签章的双方单位名称(含分支机构)对应;2)产品名称应与对应有效合同的产品类型相关或者一致,否则不计入业绩;(3)发票开具时间须在2021年1月1日和公告发布之日之间,且不早于合同生效日期。
4、凡是合同金额模糊不清或合同签订日期无法判断的均视为该笔合同业绩无效;如合同不只包含上述类似业绩要求的产品,应答人须将上述类似业绩要求的产品单独列出,并提供合同正文或订单或结算单等证明材料,否则不计入业绩金额之中。
2.1.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提供应答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提供应答人申明书。
(3) 信誉要求: 满足《经营状况承诺书》。
(4) 未列入新疆移动负面行为清单 (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的产品类别)。
2.2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