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整治“医托”“号贩子”等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

打击整治“医托”“号贩子”等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严厉查处打击“医托”“号贩子”和非法行医等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公安部、公安厅和市局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结合公安系统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按照“内外结合、医警结合、公秘结合、网上网下结合”的原则,健全打击治理机制、发挥警种协作优势,保持对“医托”“号贩子”和非法行医等涉医违法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会同卫健等部门加强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切实维护良好医疗秩序,有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破获一批大要案件、打掉一批犯罪团伙、整治一批乱点区域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全椒县公安局成立由局副政委王伟同志任组长的打击整治“医托”“号贩子”等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治安、情指、刑警、网安、交警、森林等警种部门为成员单位,专项行动办公室(专项办)设在治安大队,负责统筹协调、案件督办、情况通报等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广泛搜集掌握违法犯罪线索。各相关警种网上网下多渠道同步搜集摸排涉“医托”“号贩子”和非法行医违法犯罪线索。要全面收集梳理涉及“医托”“号贩子”和非法行医被处理人员信息、警情等信息,加强与高频次就诊人员信息的碰撞比对,及时发现违法犯罪线索。与当地医疗机构预约挂号等平台对接,及时排查异常挂号数据信息,锁定可疑人员,研判发现违法线索。协调网安部门加强网上线索梳理排查,对利用网络提供“代挂号”服务、使用外挂程序软件抢占号源等案件线索进行“大数据”筛查分析,全面收集电子数据、通联记录、设备工具、资金往来等证据,做到成熟一个打击处理一个。

(二)严打整治“医托”“号贩子”等医疗乱象。加强与卫生健康等部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联动,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坚持“严打、严整、严控”原则,对“医托”“号贩子”严重扰序行为保持“零容忍”,有效震慑涉医类扰序违法犯罪行为。深入重点医院摸清“号贩子”、内部“中介”人员等活动规律特点,精准打击倒号、代挂号案件。要重点关注***挂号、倒卖医疗机构挂号凭证、充当“医托”行骗等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违法行为,做到露头就打。坚持专案办理,对重大线索加强串并、深挖链条,重点打击“号贩子”幕后团伙组织、内外勾结等违法犯罪活动,彻底切断犯罪利益链条。

(三)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等违法犯罪。相关警种紧盯医疗美容、辅助生殖等重点领域,持续加强非法行医违法犯罪线索排查梳理,及时发现、严厉打击线下非法行医、线上医疗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主动与卫生健康等部门对接沟通,及时核查有关部门移交及媒体曝光的线索,符合标准的一律立案侦查,力争在12月底前破获一批案件、打掉一批犯罪团伙。加强与宣传部门的沟通联系,选取典型案例进行曝光,震慑犯罪、警醒群众,切实维护医疗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四)开展医疗机构周边治安秩序整治。每月会同卫健部门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暗访检查,摸排确定一批“医托”“号贩子”高发地带、重点整治地区,采取措施清理医院及周边“医托”、散发小卡片等扰序类问题;治安部门对“医托”“号贩子”活动频繁的医疗机构,要依托医院警务室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对长期盘踞在医院周边、多次被打击处理的重点人员建立工作台账,督促医院重点关注防范;治安、交警部门要联合卫健等部门加强医疗机构周边治安、交通秩序整治,常态化开展医疗机构安全检查,督促加强内部管理,切实维护医疗秩序。指导加强医院重点部位的巡逻防控,切实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发现处置能力。

(五)建立健全联合惩戒机制。会同卫健部门督促指导医院加强医务人员法治教育,自查自纠内外勾结倒号违法行为,协助医院依托信息化手段,开展涉医违法犯罪重点人员联网比对、实时预警,会同卫健部门完善制约机制,对“医托”“号贩子”及非法行医等涉医违法犯罪重点人员实施联合惩戒。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部署。非法行医、医疗诈骗等违法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且极易引发负面舆情炒作,各成员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深刻认识依法打击“医托”“号贩子”和非法行医等涉医违法犯罪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部署此次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切实维护良好医疗秩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协同联动。畅通与卫健部门定期信息通报、会商机制,针对“医托”“号贩子”等违法行为全面开展检查摸排,及时核查部门移交、群众举报、主动发现的案件线索。公安系统内部要发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协调联动作用,按照“警种协同、合成作战”的实战化标准,定期会商案件线索情况,确保行动取得突出战果。

(三)强化宣传教育。会同卫健部门广泛动员群众参与监督、举报,营造全民关注、参与、支持打击整治“医托”“号贩子”等涉医违法犯罪的浓厚氛围。加强与宣传部门对接,通过媒体平台稳妥向社会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同步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工作,最大限度震慑犯罪、教育群众。

(四)强化信息报送。建立打击整治“医托”“号贩子”等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信息报告制度,各责任警种要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信息汇总、报送,每月工作情况于20日前报送县局专项办,侦办案件、重要线索随时报告。

标签: 违法 整治 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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