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豫0721破4号关于公开招募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3豫0721破4号关于公开招募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3年10月7日,河南省新乡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新乡市路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达机械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10月19日指定河南众盈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路达机械公司破产清算工作,管理人需对路达机械公司进行财务审计及资产评估,管理人拟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概况
新乡市路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4月18日,登记机关为新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司住所地为新乡县朗公庙镇恒宇路12号,公司经营范围为紧固件、轨道挡板、螺旋道钉、弹条、橡胶制品、塑料制品、锚机具制造;城市轨道配件、铁路线路配件、橡塑制品、铁路专用器材、五金备件、焊接材料及配件、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铁路轨道扣件研发和技术服务;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和禁止的货物和技术除外),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法定代表人王树根,注册资本总额*****万元。
二、审计、评估工作内容
(一)审计工作内容
1.对路达机械公司截止审计基准日的全部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等财产状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2.核查路达机械公司是否存在《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并出具专项报告;
3.盘点、清查路达机械公司所有资产;
4.涉税相关事项;
5.参加相关会议,根据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就有关问题出具专项报告并依要求进行说明。
6.根据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处理其他相关事项。
(二)评估工作内容
1.对路达机械公司名下的全部资产进行清点造册和评估,开展全面评估,对资产价值发表独立评估意见并出具评估报告。
2.路达机械公司的评估对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财产性权利等债务人资产。
3.根据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就相关财产的有关问题出具专项报告并依要求进行说明;
4.根据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处理其他相关事项。
三、审计、评估机构的基本要求
(一)申报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质;
(二)申报机构及拟派出人员不得具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或不宜担任审计或评估机构的情形,不得与本案有任何利害关系;
(三)申报机构及其拟派的人员最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四)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回答相关人员询问;
(五)申报机构有破产案件审计、评估工作经验的优先。
四、申报提交的材料
(一)中介机构简介,包含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参与本项目团队情况等;
(二)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计划、完成项目时间等;
(三)报价函,包括收费时间、依据、金额、折扣等;
(四)声明,机构及机构人员与破产企业无利害关系或其他影响独立公正的声明;
(五)确认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一份。
注:以上所有材料装订成册,加盖机构公章。
五、选定方式
以审计或评估费报价、综合审计效率、团队组建情况、案件经验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择优聘用。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中介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申报机构应于2023年10月27日17点之前将申报资料一式二份送交至新乡市路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处(地点:河南省新乡县朗公庙镇恒宇路12号,联系人:黄律师:156*****181)
特此公告。
新乡市路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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