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人民法院科技法庭(三期)建设招标公告
曾都区人民法院科技法庭(三期)建设招标公告
曾都区人民法院科技法庭(三期)建设釆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鄂财采认〔2015〕28729号釆购计划函要求,曾都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曾都区人民法院的委托,拟对其“科技法庭(三期)建设”采购项目釆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招标釆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szzdcgzx-********
二、项目名称:曾都区人民法院科技法庭(三期)建设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科技法庭设备,项目预算金额;35.3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资质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无违法违规和不良记录;
2、出具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稅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和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技术、服务能力;
3、具备所投科技法庭软件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4、所投的科技法庭必须与本院审判流程管理软件无缝挂接;
5、具备所投科技法庭设备厂商售后服务承诺函;
6、服务器和科技法庭软件必须由生产厂商工程师到本院安装、调试、培训。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认领谈判文件时间;2016年1月13日起至2016年1月15日止,工作时间(上午8:00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在曾都区政府采购中心(随州市沿河大道155号、区财政局五楼)持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附有企业法人代表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必须为打印)、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③所投科技法庭设备厂商售后服务承诺函;④所投的科技法庭必须与本院审判流程管理软件无缝挂接证明;等材料(原件查验后退还,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登记领取谈判文件,资料不全者不接收其投标报名申请。以上提供的资料为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供应商并承担相应责任。
六.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月21日下午3:00时,
地点:谈判(开标) 现场。
逾期送达或末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投标)响应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2000元,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交纳,末交纳的,谈判无效。
八,谈判时间、地点:
谈判时间:2016年 1月21日下午3:00时;
谈判地点:曾都区人民法院6楼会议室
九、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随州市曾都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周主任 联系电话(传真):****-*******
采 购 人:曾都区人民法院
联 系 人:魏科长 联系电话:189*****189
随州市曾都区政府釆购中心
二0一六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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