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藏医医院中医药事业传承和发展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山南市藏医医院中医药事业传承和发展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山南市藏医医院(中医药事业传承和发展)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GZFCG2023-***** 作者: 代理机构 发布时间: 2023-10-23 18:28:31


山南市藏医医院(中医药事业传承和发展)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山南市藏医医院(中医药事业传承和发展)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 11 月 14 日 11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FCG2023-*****

项目名称:山南市藏医医院(中医药事业传承和发展)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70.70万元(大写:贰佰柒拾万零柒仟元整)

最高限价:270.70万元(大写:贰佰柒拾万零柒仟元整)

采购需求:采购关节镜(进口产品)、脉冲磁场刺激仪、深层肌肉按摩器、电针仪、特定电磁波治疗器、激光磁场理疗仪、半导体激光治疗仪、医用冷藏冷冻保存箱、大型万能蒸饭柜、小型万能蒸饭柜。(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培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2.3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2.4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2进口产品须出具授权书(生产厂家或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需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3日23:59:59至2023年10月30日23:59:59

地点: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获取方式:各潜在供应商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法定时间内获取并下载采购文件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4日11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山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

标签: 服务能力 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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