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某部伤病防治及卫勤体系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宁夏某部伤病防治及卫勤体系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宁夏某部伤病防治及卫勤体系建设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单位 宁夏某部
行政区域 银川市 公告时间 2023年10月23日 21:3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30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730号百盛王朝大厦10楼
开标时间 2023年11月14日 09:00
开标地点 宁夏易能智招交易中心(银川市兴庆区治平路55号金玉广场A座四楼)
预算金额 ¥14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瑞、王立娴、张丽
项目联系电话 182*****515 189*****162
采购单位 宁夏某部
采购单位地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730号百盛王朝大厦10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瑞、王立娴、张丽 182*****515 189*****162

项目概况

宁夏某部伤病防治及卫勤体系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730号百盛王朝大厦10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W31-W1008

项目名称:宁夏某部伤病防治及卫勤体系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14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

交货

地点

备注

1

伤病防治及卫勤体系建设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15

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完毕。

银川市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3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3.4投标供应商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投标供应商自行提供);3.5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投标供应商自行提供);3.6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投标供应商自行提供);3.7投标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审计报告或承诺函;3.8提供投标供应商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3.10投标供应商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进入“供应商注册”系统,按照流程要求完成线上注册,实行凡采必入;3.11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登记证,所投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12投标产品为一、二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表,投标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3日 至 2023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730号百盛王朝大厦10楼

方式: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1)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登记证,所投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产品为一、二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表,投标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单位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q.com。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报名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纸质版招标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易能智招交易中心(银川市兴庆区治平路55号金玉广场A座四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李春霞

移动电话:151*****577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某部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730号百盛王朝大厦10楼            

联系方式:陈瑞、王立娴、张丽 182*****515 189*****1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瑞、王立娴、张丽

电 话:  182*****515 189*****162

 

标签: 体系建设 卫勤 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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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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