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松江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松江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6日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M-00-********-1038
项目名称:松江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项目
预算编号: 172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元 (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松江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则描述:本工作主要内容是系统分析松江区区生态文明建设的优势和短板,开展松江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和创建相关工作,主要包括编制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对标考核指标分析松江区各项指标达标情况、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申报资料编制、创建工作,并为松江区生态文明创建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咨询服务,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要求为准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松江区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命名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要求的中小微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20〕46 号附1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正本)或《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正本);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17〕141 号文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正本),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则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证明文件;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注: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明确承诺);
3.2本项目预算为非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采购份额,接受大、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6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杨浦区纪念路8号5号楼105B室(上海晶誉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3年11月06日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杨浦区纪念路8号5号楼105B室(上海晶誉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请投标方以电子邮件形式(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JYZXZBB@163.com,并电话联系:185*****100;
2、接收质疑的方式及联系方式: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应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须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松江区生态环境局
地 址:松江区荣乐东路2279号
联系方式: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晶誉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杨浦区纪念路8号5号楼105B
联系方式:185*****1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晨阳
电 话:18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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