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皖05破2号马鞍山中海新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招募评估机构公告
2023皖05破2号马鞍山中海新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招募评估机构公告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汤可银的申请于2023年3月29日裁定受理马鞍山中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9月13日指定安徽长城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担任中海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拟公开招募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评估机构担任本案资产评估工作,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评估机构的工作范围
(一)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全面评估,评估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土地、机器设备、车辆、知识产权等全部债务人财产;
(二)管理人委托的其他与评估有关事项。
二、评估机构的资质与条件
(一)必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有效的营业执照以及拥有进行土地、房产以及知识产权等资产评估合法资质;
(二)必须入选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评估专业机构信息库;
(三)参与竞选的机构注册登记地应在马鞍山市辖区内,或在马鞍山市设有独立的办事机构;
(四)应当在2023年11月24日前完成本破产案件的评估工作,出具评估报告;
(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与本案无利害关系;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材料
(一)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评估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拟签字评估人员证书复印件、团队人员相应资格证件;
(二)如参与过破产清算或重整项目,可提交业绩证明材料;
(三)报价函;
(四)本次评估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五)其他材料。
以上报名材料应当采用纸质形式(形式自拟,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同时标明评估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四、报名及材料提交方式
请于2023年10月29日上午9:30前将报名材料送至马鞍山市生化新村一栋七层安徽长城律师事务所(联系人:汪律师187*****950;朱律师187*****956)。过期提交视为放弃参与;资料恕不退还。
五、评估机构确定方式
(一)管理人对评估机构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本公告规定报名条件的评估机构,视为合格竞选机构;
(二)管理人于2023年10月29日上午10:00在安徽省马鞍山市生化新村一栋七层安徽长城律师事务所会议室进行现场开标,在合格竞选机构中,确定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单位。
六、注意事项
(一)报名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报价:
1.报价文件未加盖单位印章、未密封提交的;
2.报价文件的关键内容有涂改痕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二)评估机构在参与公开招募前应当自行了解中海公司财产情况,科学预测工作量,合理进行报价,报价应当为含税固定总价,单位:元。
(三)评估服务费用作为破产费用偿付,在资产变现后支付。本次工作所发生的差旅、住宿、餐饮等费用,全部包含在服务费用总额中,不再另行计算。报价一经认可,即为合同价(含税价)。
(四)管理人将与最终中标机构签订书面合同,被选定机构须按书面合同约定安排进场工作。
(五)中选机构未按期完成评估工作,管理人有权另行委托其他评估机构,并有权不支付评估费用。
特此公告。
马鞍山中海新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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