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石化区第二条污水排海管线项目永久用电工程施工【施工】招标公告
大亚湾石化区第二条污水排海管线项目永久用电工程施工【施工】招标公告
大亚湾石化区第二条污水排海管线项目永久用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大亚湾石化区第二条污水排海管线项目永久用电工程项目,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立项(立项批文编号:惠湾发改资【2012】96号),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并按核准的意见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一、招标工程简介 1、工程名称:大亚湾石化区第二条污水排海管线项目永久用电工程施工 2、建设单位:惠州大亚湾石化工业区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惠州大亚湾石化区 4、工程造价:*******.10元人民币。 5、工程规模:包括新敷设ZRYJV22-8.7/15kV-3×240mm2电缆总长度2327米,新建电缆槽盒、电缆井、标志桩等相配套设施,相关电气设备的接地、安装及调试等。项目电压等级为10kV。由中标人负责公共电网接驳点至用电接驳点的用电线路及设施安装的施工,包括电缆敷设施工,材料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和接火,具体以供电主管部门和甲方确认的设计图纸为准;以及负责协调供电部门办理停电接火、竣工验收、送电、工程保修等相关配套服务。(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7、质量及工期要求: ①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②工期60日历天。 8、资金来源:35%企业自筹,65%银行融资。 二、报名条件: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承装类五级及以上资质、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1人(省外企业需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安全员1人;质量检查员1人;施工员1人。上述人员均不可兼任于其他项目或其他岗位,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条件和工程实际情况增加和增派相关专业人员。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报名开始时间起至报名结束时间内按以上操作规程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四、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8万元(按本工程总造价的2%确定,最高不超过80万元)。投标人在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工程交易费缴交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单位并按规定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五、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的方式 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等资料。 六、答疑时间、提交报名资料、投标文件的要求及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6.2、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提交投标文件。 6.3、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审查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现场递交申请文件开始时间起至现场递交申请文件结束时间内,将下述要求的报名资料递交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11号窗口,然后进行资格审查: 6.3.1、投标报名回执表(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格式不得更改)。 6.3.2、营业执照副本; 6.3.3、资质证书副本; 6.3.4、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6.3.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6.3.6、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3.7、质量检查员、施工员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6.3.8、市外企业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2016年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6.3.9、投标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以上资料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其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一份与投标报名表四份均须原件,其余所有报名资料均用A4纸张进行复印装订(每页均需加盖公章,并在每册首页的右上角加盖正本或副本章)并同时提交原件备查。 注:投标报名企业在提交报名资料以前,投标企业到投标企业所在地检察院或持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到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及审批表(在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网站下载,网址:http://jcy.dayawan.gov.cn);(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交易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6)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授权给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经办人);(7)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大亚湾区检察院预防科联系电话:****-*******)。 6.4、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6.5、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七、正式投标人的确定依照《惠州市规划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局监察局关于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执行。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进行正式投标人确定活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交易员和拟派驻本项目的建造师凭有效第二代身份证进场参加,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正式投标人一旦确定,当即进入开标、评标和定标程序,确定中标单位。 八、按照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惠州市发展改革局、惠州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补充通知》(惠市规建〔2010〕7号)文件规定,凡存在重复报名、报名后不进行网上填报总价、不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不递交标书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建设单位:惠州大亚湾石化工业区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毛女士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宏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小姐电话:****-*******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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