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号院小区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壹号院小区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壹号院小区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041***** | 项目名称 | 壹号院小区建设工程项目 | ||||||||||||||||||||||||||||||||||||||||||||||||||||||||||||||||||||||||||||||||||||||||||||||||||||||||||||||||||||||||||||||||||||||||||||||||||||||||||||||||||||||||||||||||||||||||||||||
标段编号 | 320*****041*****004001 | 标段名称 | 金灌壹号院室外工程监理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3年10月24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3年10月31日 | ||||||||||||||||||||||||||||||||||||||||||||||||||||||||||||||||||||||||||||||||||||||||||||||||||||||||||||||||||||||||||||||||||||||||||||||||||||||||||||||||||||||||||||||||||||||||||||||
工程类型 | 工程监理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金灌壹号院室外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壹号院小区建设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灌南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灌行审经[2023]1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灌南县金灌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金灌壹号院室外工程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壹号院小区建设工程项目; 2.2、标段名称:金灌壹号院室外工程监理; 2.3、建设地点:灌南县鹏程东路以北,新莞南路以东,新民路以南,东面紧邻郑于大沟; 2.4、建设规模:金灌壹号院室外工程及智能化施工投资额********.39元; 2.5、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 “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含智能化施工阶段); 2.6、监理服务期:90日历天,具体与施工工期同步; 2.7、监理费最高限价:63.43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2.8、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在有效期内);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不得为退休人员)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3年04月-2023年09月,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项目总监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做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不做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3.10、其它要求 (1)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投标人及项目总监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或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在监工程个数(地点)内)、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非失信被执行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本项目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连建发【2021】338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招标人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投标报价(100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的抽取范围为95%、96%、97%、98%,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20%,25%,30%;Q1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如在数值抽取过程中摇号机没有抽取成功,则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再次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直至抽取成功。如投标人未在现场见证系数抽取过程,视为认同系数值抽取结果。 说明:(1)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本项目选择方法三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31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3、投标申请人必须在公告截止时间之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06日10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其它要求 8.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8.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8.3、电子标书制作: (1)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灌南县金灌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 联系人及电话:史工 0518-******** 日期:2023年10月24日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4.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和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国信CA)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 , 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密码锁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金灌壹号院室外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壹号院小区建设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灌南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灌行审经[2023]1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灌南县金灌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金灌壹号院室外工程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壹号院小区建设工程项目; 2.2、标段名称:金灌壹号院室外工程监理; 2.3、建设地点:灌南县鹏程东路以北,新莞南路以东,新民路以南,东面紧邻郑于大沟; 2.4、建设规模:金灌壹号院室外工程及智能化施工投资额********.39元; 2.5、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 “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含智能化施工阶段); 2.6、监理服务期:90日历天,具体与施工工期同步; 2.7、监理费最高限价:63.43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2.8、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在有效期内);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不得为退休人员)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3年04月-2023年09月,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项目总监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做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不做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3.10、其它要求 (1)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投标人及项目总监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或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在监工程个数(地点)内)、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非失信被执行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本项目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连建发【2021】338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招标人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投标报价(100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的抽取范围为95%、96%、97%、98%,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20%,25%,30%;Q1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如在数值抽取过程中摇号机没有抽取成功,则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再次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直至抽取成功。如投标人未在现场见证系数抽取过程,视为认同系数值抽取结果。 说明:(1)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本项目选择方法三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31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3、投标申请人必须在公告截止时间之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06日10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其它要求 8.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8.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8.3、电子标书制作: (1)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灌南县金灌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 联系人及电话:史工 0518-******** 日期:2023年10月24日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4.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和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国信CA)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 , 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密码锁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壹号院小区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041***** | 项目名称 | 壹号院小区建设工程项目 | |||||||||||||||
标段编号 | 320*****041*****004001 | 标段名称 | 金灌壹号院室外工程监理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3年10月24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3年10月31日 | |||||||||||||||
工程类型 | 工程监理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金灌壹号院室外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壹号院小区建设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灌南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灌行审经[2023]1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灌南县金灌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金灌壹号院室外工程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壹号院小区建设工程项目; 2.2、标段名称:金灌壹号院室外工程监理; 2.3、建设地点:灌南县鹏程东路以北,新莞南路以东,新民路以南,东面紧邻郑于大沟; 2.4、建设规模:金灌壹号院室外工程及智能化施工投资额********.39元; 2.5、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 “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含智能化施工阶段); 2.6、监理服务期:90日历天,具体与施工工期同步; 2.7、监理费最高限价:63.43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2.8、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在有效期内);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不得为退休人员)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3年04月-2023年09月,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项目总监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做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不做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3.10、其它要求 (1)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投标人及项目总监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或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在监工程个数(地点)内)、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非失信被执行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本项目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连建发【2021】338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招标人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投标报价(100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的抽取范围为95%、96%、97%、98%,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20%,25%,30%;Q1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如在数值抽取过程中摇号机没有抽取成功,则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再次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直至抽取成功。如投标人未在现场见证系数抽取过程,视为认同系数值抽取结果。 说明:(1)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本项目选择方法三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31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3、投标申请人必须在公告截止时间之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06日10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其它要求 8.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8.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8.3、电子标书制作: (1)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灌南县金灌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 联系人及电话:史工 0518-******** 日期:2023年10月24日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4.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和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国信CA)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 , 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密码锁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金灌壹号院室外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壹号院小区建设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灌南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灌行审经[2023]1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灌南县金灌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金灌壹号院室外工程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壹号院小区建设工程项目; 2.2、标段名称:金灌壹号院室外工程监理; 2.3、建设地点:灌南县鹏程东路以北,新莞南路以东,新民路以南,东面紧邻郑于大沟; 2.4、建设规模:金灌壹号院室外工程及智能化施工投资额********.39元; 2.5、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 “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含智能化施工阶段); 2.6、监理服务期:90日历天,具体与施工工期同步; 2.7、监理费最高限价:63.43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2.8、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在有效期内);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不得为退休人员)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3年04月-2023年09月,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项目总监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做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不做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3.10、其它要求 (1)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投标人及项目总监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或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在监工程个数(地点)内)、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非失信被执行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本项目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连建发【2021】338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招标人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投标报价(100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的抽取范围为95%、96%、97%、98%,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20%,25%,30%;Q1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如在数值抽取过程中摇号机没有抽取成功,则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再次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直至抽取成功。如投标人未在现场见证系数抽取过程,视为认同系数值抽取结果。 说明:(1)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本项目选择方法三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31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3、投标申请人必须在公告截止时间之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06日10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其它要求 8.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8.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8.3、电子标书制作: (1)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灌南县金灌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 联系人及电话:史工 0518-******** 日期:2023年10月24日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4.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和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国信CA)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 , 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密码锁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相关附件 | |
标签: 小区建设工程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江苏中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