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楼体亮化提升招标公告

关于楼体亮化提升招标公告




根据中心城区重点路段亮化提升工作部署,按照《黄山市文化和旅游局内部采购管理办法》要求,现就所辖楼体亮化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楼体亮化提升项目

(二)项目简介:以提高城市品味为目标,突出建筑特点,兼顾市政园林亮化,实施屯光大道9号市文化和旅游局等单位所辖楼体亮化工作。

(三)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10万元

(四)主要内容:根据楼体亮化设计效果展示图(见附件1),结合建筑结构,利用现有资源,按照符合行业质量标准施工完成,确保与设计效果图基本保持一致。

(五)完工时限:2023年11月6日前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区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证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

(三)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诚信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所必需的技术条件及机械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四)需提供近2年内(2021年10月至今)承担过1个及以上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加盖承包公章装订至响应文件中)。

(五)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评审原则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得分最高的本项目中标单位,若出现得分相同的情况,以报价最低的为该项目的中标单位,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

四、询价文件提交时间、方式

提交时间:2023年10月26日14:30

提交方式:请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照资格要求条件于指定时间前提交报价书(加盖公章)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密封后直接递交或邮寄(以寄出时间为准)至所述地址。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山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 方紫妍

联系方式:0559-*******

地址:黄山市屯光大道9号915办公室

邮编:******

附件1.docx


标签: 楼体亮化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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