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密云区通用博园共有产权住房项目选房公告

北京市密云区通用博园共有产权住房项目选房公告

北京市密云区通用博园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将于2023年10月11日,在北京市密云区富帛路5号院2号楼一层(通用博园东门北侧50米路西养老公寓)进行集中选房活动。本次选房活动将由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全程公证。为方便申购家庭顺利选房,请申购家庭仔细阅读本公告,并按照公告要求做好准备工作,避免由于自身原因影响正常选房。

一、房源概述

1.开发企业:北京市燕安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 通用博园共有产权住房项目

3.项目位置:密云区富帛路9号院12号楼;密云区富帛路9号院11号楼

4.现房销售备案证明:京房现备密字(2023)017号

5.房源套数:本次配售房源218套

6.销售价格:项目销售均价*****元/㎡,毛坯交房

7.共有份额比例:该项目的房屋产权由购房人与政府按份额共有,其中单套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份额比例为60%,政府持有剩余40%产权份额(政府产权份额暂由北京市燕安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代为持有)。

8.咨询热线:010-********、010-********185*****301

9.监督电话:010-********(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选房工作安排

(一)根据本项目申购登记公告,结合密云区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项目申购登记家庭数量等因素综合确定房源安排,本次配售房源218套(附件1)不做分组配售,选房顺序为非京籍家庭按选房顺序号顺序选房后,京籍家庭按选房顺序号顺序选房。

(二)选房范围及具体安排

1.开发企业将根据摇号及审核结果通知审核通过的家庭选房。请申请家庭保持电话畅通,如电话未接通,将会发送短信通知,请申请家庭注意查看。

2.各申购家庭具体到场时间请参阅《通用博园申购家庭选房到场时间表》(附件2)。

(三)选房地点

选房场地位置及相关提示信息请参阅《通用博园选房场地位置示意图及温馨提示》(附件3)。

三、选房现场须提交材料

申购家庭应服从选房现场工作人员管理,自觉遵守和维护选房现场秩序。

(一)须提交的纸质材料

1.申购家庭应携带以下材料到场选房:

(1)申购家庭提交全部家庭成员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户口簿、有效的北京工作居住证或北京市居住证(居住卡)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2)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成员还需提供军(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军队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家庭情况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港澳台家庭成员还需提交身份证件(香港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4)外籍家庭成员还需提交护照和护照中文译本公证、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婚姻证件为境外的,需提供境外婚姻证件中文译本公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5)集体户口家庭成员(包含申购人)需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购房人及配偶(如已婚)提供的户口本中的婚姻状态应与提交的婚姻证件保持一致。如家庭其他成员身份证件为护照,需提供护照中文译本公证。

(6)选房必须申购人本人亲自到场,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选房。受托人除上述第(一)条中须携带的资料外另须携带经公证过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夫妻间代为选房不需公证,除上述第(一)条中携带的资料外携带手写授权委托书(附件4)、双方身份证及结婚证。

(二)须交纳的购房定金

完成选房后,购房人应同时交纳定金人民币10万元(拾万元整)并签订《认购书》。如购房人未能在选房当天17点前交纳足额定金,则视为放弃本次购房资格。选房现场只能刷主申请人名下的"银联"标记的储蓄卡,并且只允许刷一张储蓄卡。同时购房人必须携带交纳定金银行卡的“本人卡”证明(银行流水或柜台存取款票根,证明上必须要有购房人姓名、全卡卡号,存折的流水不可以,必须为储蓄卡流水),待资格审核完毕后,由工作人员通知签订《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现房买卖合同》。如未在约定时间内签订《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现房买卖合同》且未交纳购房款的,则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注:选房现场只能刷购房人本人名下“银联”标记的借记卡,且只允许刷一张借记卡。为保证顺利付款,除定金人民币10万元外请多存10元,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现场不收取现金、支票及存折,定金计入购房款。

选房当日如有申购家庭选定房屋后放弃该套房屋,此房屋将会在次日选房时放出。

四、注意事项

(一)购房人的购房总价款=房屋建筑面积×销售价格。例:如果申购家庭选择了一套建筑面积为72㎡,销售价格为*****元/㎡的房屋,该家庭需要支付的购房款为72㎡×*****元/㎡=*******.00元。

(二)申购家庭应按选房到场时间表中通知的选房开始时间提前30分钟到场等候选房。选房时,工作人员按摇号顺序号呼叫选房人姓名(审核不通过的家庭不再呼叫进入选房),选房人未到场,视为迟到,由工作人员呼叫下一选房人,顺序选房。迟到的选房人在选房截止时间前到场的,其选房顺序轮至其到场之时正在选房的家庭组末尾。

申购家庭到场时间安排当日有效,在当日选房截止时间17点前仍未到场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三)所选房源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换、调换。购房家庭应与北京市燕安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发企业)、北京市燕房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政府代持机构)共同签订三方购房合同。

(四)每个申购家庭不得超过2人进入选房场地选房。每组申购家庭选房时限不超过3分钟,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选房的,后续申购家庭可同时进行选房。

(五)选房家庭完成所有选房手续后,应在《北京市商品房认购书》中约定的时间内与北京市燕安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现房买卖合同》并交纳购房款,未在约定时间内签订现房买卖合同且未交纳购房款的,则视为放弃本次购房资格。

(六)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规定,申请家庭放弃选定住房或选定住房后未签订购房合同,视为放弃本次购房资格,累计两次及以上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购共有产权住房。

(七)开发企业在选房现场对选房家庭申请材料进行核对,留存相关复印件,符合条件的,将联机打印的《家庭购房申请表》和《购房承诺书》经申请家庭签字确认后,一并报密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复核,复核通过的选房家庭可签订购房合同。

(八) 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和购房人本人签署的《家庭购房申请表》和《购房承诺书》,对通过隐瞒家庭信息、虚假申报、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购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一经查实,开发企业将与其解除购房合同,购房家庭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禁止其10年内再次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特别提示

1.申请家庭成员(不含未成年子女)中有密云区农业户籍的,未在2023年9月7日前到户籍所在镇人民政府开具无宅基地认定证明的不得参与选房。

2.选房当日申购家庭需携带共有产权住房网上填写申请时的《共有产权住房购房承诺书》,申请人必须本人签字确认。

3.选房当日如有申购家庭选定房屋后放弃该套房屋,经公证处确认后,于次日释放该房源。

4.由于选房地点场地有限,选房现场不提供停车场所。可乘坐密1路、密11路、郊81路、970快车抵达,建议大家乘坐公共交通出行。

5.2023年10月11日前,申购家庭可到现场看房。

特此公告。

北京市密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9月28日

附件1通用博园共有产权住房项目配售房源明细.xlsx

附件2 通用博园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申购家庭选房到场时间安排表.xlsx

附件3通用博园共有产权住房项目选房场地位置示意图及温馨提示.docx

附件4 通用博园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夫妻之间手写授权委托书模版.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产权 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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