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办事指南

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办事指南

一、项目名称

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

二、事项类别:行政许可

三、事项编码:111*****000******W300*****09000

四、审批对象:自然人 企业法人 事业法人 社会组织法人 行政机关 其他组织

五、实施机关:北京市密云区水务局

六、办理科室:建管科

七、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北京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

八、受理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以及设定依据中相关文件的要求;

(二)项目申请报送程序符合规定,申请材料齐全完整,签章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三)所申请的有关活动属于北京市市属河湖管理权限范围。

九、申报材料:

(一)水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自备,纸质、电子)(原件1份)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政府部门核发,纸质)(原件1份仅供查验)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A4纸)(政府部门核发,纸质)(原件1份仅供查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A4纸)(政府部门核发,纸质)(原件1份仅供查验)

2.委托办理

(1) 办理水务事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A4纸,委托人及代理人签字,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申请人自备,纸质、电子)(原件1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受托人的)(政府部门核发,纸质)(原件1份仅供查验)

(三)活动项目实施方案(申请人自备,纸质、电子)(原件1份)

(四)现场清理复原承诺文件(申请人自备,纸质、电子)(原件1份)

(五)与利益第三方达成的协议文件(申请人自备,纸质、电子)(复印件1份)

十、办理流程:申报/收件/受理 → 实地勘察/专家评审/决定 → 制证/发证

十一、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十二、受理部门:北京市密云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密云区新东路285号三层公共服务综合服务区综合受理窗口

十三、咨询查询:电话查询:010-********

十四、收费标准:无

十五、收费依据:无

十六、批准形式:水务局行政许可事项决定书

十七、监督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河道管理 河道采砂 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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