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山与城项目广告设计及网推服务第二次

招标公告——山与城项目广告设计及网推服务第二次

比 选 公 告

根据比选人相关规定,计划采用竞争性比选方式确定山与城项目广告设计及网推服务合作单位(第二次)。现公告如下:

一、比选范围与项目概况

1、比选范围:山与城项目。

2、项目概况:

山与城占地约790亩,总体量约74万方,分四期进行开发,目前已开发的是1.1期、二期的法式庄园、田园风格别墅以及3.1期法式新古典主义风格洋房,总体量29万方,山与城目前开发的地块为1.2期,全叠拼产品。(有关山与城项目信息相关资料的电子文档、山与城项目总平图、1.2期鸟瞰图、1.2期户型图、山与城logo)以上资料仅作参考,若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以现场实际为准。

3、合作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4、合作内容:广告设计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企业品牌推广、项目全程广告策划、品牌识别系统建立与设计、项目全程宣传物料规划与设计、媒体广告创作设计、应用系统设计等。网推服务包含但不限于线上资源、网络负面监控、百度问答、新媒体运营、线上活动搭建及推广执行等。

5、质量标准:要满足比选人文件要求,达到比选人和行业主管部门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5.1中选人的广告、网推推广策略、创意设计必须符合项目整体营销思路,并保持项目的适合调性、正确延展。

5.2中选人的设计方案须与甲方充分沟通,其出品须经甲方审阅认可。

5.3合同期间若中选人在未经比选人认可的情况下擅自发布广告,比选人有权不付任何费用,并由中选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费用。

5.4涉及到第三方广告制作及费用、并由中选人为比选人代理执行的,需中选人自行负责协调外协制作单位,并承担制作项目的成本控制和质量控制责任,如造成比选人的经济损失,则按违约责任进行赔偿,比选人保留依法追究中选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5.5中选人应不少于每周一次地向比选人报告广告、网推工作的主要进度和成果情况,在发生重大事件的情况下,中选人应及时向比选人报告。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1、经营资格: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登记机关为重庆主城区,成立时间不少于三年。

2、营业执照在有效范围内,经营范围须具备如 “美术设计”、“广告设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设计、制作”、“文化创意策划”、“平面设计”、“代理报刊广告、影视、广播广告”、“互联网营销策划及推广服务”等相关条件之一的经营许可。

3、重庆主城区近三年(2021年8月至2023年9月)已完成或正在履行不少于3个的房地产住宅项目半年以上(含半年)的广告设计合同(该合同指单次签订合同),3个合同中至少有一个合同为别墅项目,且合同服务内容须包含“广告设计”、“市场营销策划”、“市场推广”、“品牌推广”、“宣传推广”、“广告策划”、“设计服务”、“文化创意策划”等相关条件之一的服务内容。(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合同须为参选人与开发商直接签订,与第三方签订无效,合同原件在评审过程中备查,查验完成后退还给参选人。)

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5、配备的团队成员的基础配置为:1名项目负责人、1名专职AE(编辑)、1名设计、1名文案、1名视频剪辑、1名网络运营人员。且项目负责人、AE、主创设计师、文案、网络运营人员同行业从业经验均不少于3年(需提供个人社保证明(3年)加盖鲜章,不限于现职单位)。

三、报价保证金

报价保证金1万元(须提交报价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参选人鲜章,原件备查)。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重庆国际会议展览中心网站(www.cqcec.com)、()。

五、 比选文件的获取

比选人不提供纸质比选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参选人自行在本公告发布媒介下载比选文件、答疑文件等。

六、比选文件的递交

1、比选文件递交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 14 时 00 分-- 2023 年10月31日15时00分,地点为重庆朗福置业有限公司成本管理部(重庆市南岸区黄桷垭福寿路2号)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3、本次比选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 ********

比选人:重庆朗福置业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10月23日

附件:山与城广告设计及网推服务合作单位竞争性比选文件 (2023)第二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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