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23年度博罗县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的公告

关于遴选2023年度博罗县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的公告

  为大力实施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打造先进农业技术展示平台,辐射带动周边地区加快现代农业发展,进而推动农业科技进村入户,拟在我县范围内建设一个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现将遴选实施主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按照“公开申请、专家评审、突出重点、择优遴选”的原则,采取竞争性评审方式,选荐示范基地。

  二、遴选范围及补贴

  (一)具有试验推广职能的科研院所。

  (二)围绕水稻、蔬菜、水果、中草药、畜禽养殖等在本县具有代表性的农业主导产业,县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县级以上家庭农场、县级以上龙头企业等均可推荐申报。

  (三)示范基地补助资金10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所需的农(兽)药、化肥、饲料、食用菌栽培原料、种子(苗、菌种)、畜禽苗种、小型设施装备等投入,以及组织观摩展示、培训学习的费用。项目建设期为1年。项目建设期内每个基地须示范1项以上新品种、新技术或农业主推技术,积极开展农技人员现场实训,组织示范主体观摩学习,为周边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

  三、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应具备条件

  (一)生产场所相对固定,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明显优于其他种植、养殖单位(户),且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能承担起对周边地区技术、信息服务任务,有能力定期举办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活动。

  (二)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比较规范。其中涉农经营主体必须无违法违规行为,无投诉、曝光及负面报道,无使用禁用药物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行为,产地环境状况良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结果全部合格,并获得惠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管理平台A级认定。

  (三)有强烈意愿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或农业主推技术。

  (四)涉农经营主体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优先遴选:

  1、具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其中一项认证有效证书的基地;

  2、产品商标被认定为知名商标、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其中一项的;

  3、产品获得“广东省名特优新农产品”或“粤字号”农业品牌称号。

  四、遴选程序

  (一)资格审核

  各行业符合遴选条件的单位自愿申报,纸质版材料经 上级主管部门或乡镇农业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及真实性审查并签署推荐意见后报送县农业农村局科教股,每个行业限报一个。

  (二)初步筛选

  项目实施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择优进行初步筛选,条件较好的基地取得竞争性评审资格,其中符合评审资格的候选基地数原则上须大于最终确定的基地数量。

  (三)竞争性评审

  1、成立评审小组。项目实施办公室组织成立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有关部门代表及相关行业的专家组成。

  2、书面评审。评审小组对候选基地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并确定进入实地考察环节的候选基地名单。

  3、实地考察。对申请单位生产基地进行现场核查,根据现场情况进行评分,并出具考察意见

  (四)确定示范基地

  评审小组综合书面材料评审和实地考察意见,推荐出最终确立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项目实施办公室将基地名单及基本信息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以项目县主管部门以正式文件印发。

  五、应提交材料

  (一)《2023年度博罗县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表》(见附件)。

  (二)独立法人资格完备的资质证明复印件、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农产品质量认证复印件、信用报告(1个月内)、惠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管理平台A级认定截图、申报单位获得的各种表彰文件证明。

  (三)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新模式示范和技术培训的实施方案,包括项目补助资金使用计划和具体工作计划、实施后拟达到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

  (四)其他需附报的证明材料,包括农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产品检测报告,最近生产周期农药化肥使用记录、主导品种图文介绍、主推技术操作规程等。

  六、工作要求

  各镇要对照以上推荐条件,遴选优良代表,认真做好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的推荐工作,每个镇最多推荐一个候选名单,并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2023年10月31日前报项目实施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表格(县农业农村局科教股,逾期不候。联系人:张维奇;联系电话:*******)。

  附件:《2023年度博罗县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示范基地申报表》.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层农技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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