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关于申报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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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24浏览次数:10

学校有关单位:

为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进一步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省发改委拟组织建设一批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依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附件1)(以下简称“指导目录”)明确的范围,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9方面推荐。

二、申报要求

1.请按照《辽宁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附件3)。(辽发改高技[2021]19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编写项目申请报告(编制提纲参照《管理办法“附件),并填写《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附件4)和《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数据填报表》(附件5)。

2.各单位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不申报。

3.学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批复为省级工程实验室的,无需重复申报。

4.请于10月29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7份,以及电子版)、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电子版、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数据填报表电子版上报科研处。

三、联系方式

邮箱: ********@QQ.com(电子版材料发至此邮箱)

联系人:张长生

电 话:********

附件1: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

附件2: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

附件3:辽宁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

附件4: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

附件5: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数据填报表

科研处

2023年10月23日

附件.rar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研究 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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