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商务大楼装修工程Ⅰ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商务大楼装修工程Ⅰ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商务大楼装修工程Ⅰ标段已由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舟高新审批〔2023〕3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舟山港综合保税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舟山港综合保税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商务大楼装修工程Ⅰ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商务大楼装修工程Ⅰ标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内容
2.1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商务大楼装修工程Ⅰ标段,工作范围包括:1号楼2层、9-15层区域内地面、墙面、天棚装修、电气、给排水、空调、消防、8层和17层地面等工程。
项目建设地址: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商务配套区。
监理标段划分:1个标段。
服务期: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120日历天。
项目质量目标:合格。
监理服务费招标控制价: *****元。
工程类别及等级:本工程为房屋建筑工程,等级为二级。
2.2 监理范围与监理工作内容
监理范围及工作内容: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装修等各专业工程所涉及的安全、进度、投资、质量等进行全过程监理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服务阶段要求:
■施工阶段监理;
□勘察阶段相关服务;
□设计阶段相关服务;
■保修阶段相关服务;
□其他阶段相关服务。
3.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3.1、企业营业执照:真实有效。
3.2、企业资质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3.3、企业、项目总监经营行为:未被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评审基准日期尚在限制期限内)。
3.4、项目总监资格: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专业:房屋建筑工程)。
本项目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零个;□一个;□两个在监项目。
其他要求:1)项目总监无在建项目,并符合浙政发【2021】5号文件等相关规定。2)项目总监原承担的合同项目中途变更为其他人的,则现任项目总监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在建项目的项目总监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相关资料(①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②原项目总监在建项目信息有备案在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扫描件),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总监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3)在建合同工程和人员信息可参照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发布的信息。
3.5、项目总监在建工程情况:提供项目总监《项目总监在建工程情况表》,该表由项目总监签字,且内容真实有效。
3.6、项目班子配备:项目总监、班子成员均须为投标单位在册人员(须提供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其他能证明是本企业人员的材料证件。
3.7、省外监理企业需具备在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8、诚信承诺:投标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
3.9、信用查询:企业及项目总监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0、行贿犯罪:企业及项目总监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至浙江恒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舟山市临城街道建设大厦C座8楼806室)进行投标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4.2投标报名时须携带资料: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被介绍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项目总监资格证书(以上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相关公告及公示将在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网(http://zsmica.zhoushan.gov.cn/)上进行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舟山港综合保税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舟山市定海区迎宾大道111号
联 系 人:任先生
电 话:0580-*******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恒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舟山市临城街道千岛路193号建设大厦C座806室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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