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EPC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鹤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EPC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鹤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一期)EPC已由鹤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鹤发改审批[2022]2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鹤峰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奖补资金、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招标人为鹤峰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誉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鹤峰县境内 建设规模:项目一期涉及鹤峰县9个乡镇39个行政村,对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农村集中安置点生活污水设施提升改造等工程。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1、完成本项目技术方案深化、施工图设计,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图纸审查工作,并为招标人提供相关的设计咨询服务。2、负责本项目所需材料、设备的釆购、运输、保管、安装等工作。3、根据施工设计图纸完成本项目工程施工,通过竣工验收(含项目周边环境及关系的协调),办理工程移交手续。4、按国家相关规定,负责工程质量保修,提供缺陷责任期服务。5、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及其他相关工作。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1-30 合同估算价:********.00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上述 3.1 条相应资质要求的规定。 ③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④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获取文件下载等相关事宜。 ⑤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2个。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3.1.1 投标人是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①施工资质: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或污染修复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及以上。 3.1.2 业绩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投标人至少承接了一个类似环保工程工程总承包(EPC或F+EPC)业绩。 ②施工业绩:投标人至少承接了一个类似环保工程施工业绩。 ③设计业绩:投标人至少承接了一个类似环保工程设计业绩。 (注:环保工程包括水污染防治及污染修复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包括:1. 工业废水污染防治工程;2.城镇污水污染防治工程(不含市政管网、泵站以及厂内办公楼等公共建筑物);3.污废水回用工程4. 医院、畜禽养殖业、垃圾渗滤液等特种行业废水污染防治工程; 污染修复工程包括:1.污染水体修复工程;2.污染土壤修复工程;3.矿山修复等工程;4.其他生态恢复工程。业绩①或(②+③)满足任意一项即可,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3.1.3 投标人须配备项目建设管理团队: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同时在其他项目中任职,提供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承诺函(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备环境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施工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同时在其他项目中任职,提供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承诺函(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或市政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同时在其他项目中任职,提供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承诺函(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项目组其他成员: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须具备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项目组成员之间除招标文件约定外不得互相兼任。 3.1.4根据鹤政务发【2023】4号文件《关于实施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五减一强化一推行”的通知》为了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行为,提高招标投标效率,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我县招标投标营商环境,以下资格要求只需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提供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①投标人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或违法记录,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的。 ②投标人近年财务状况良好。 ③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依法签订劳务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施工机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⑤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的信用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⑥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未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 ⑦近3年来,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⑧省内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州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信息公示的信息为准。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0月2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年11月14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项目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 数字认证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 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4)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电话:400-998-0000。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操作流程参考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专区”营业执照服务操作用手册。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为集体议事定标)。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hf.eszggzy.cn/hfweb/)(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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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4日 | ||||||||||||||||||||||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
标签: 生活污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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