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某单位超市公开招标项目公告项目

和田某单位超市公开招标项目公告项目

和田某单位超市公开招标项目公告(项目编号: 2023-JLJZAG-F1002)

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受某单位的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和田某单位2023年第四季度至2024年第三季度超市招标

二、 项目编号: 2023-JLJZAG-F1002

三、 项目概况:

1.基本情况:招标人免租提供经营场所,经营期间只收取水、电、暖等基础物业费;经营场地室内设置需按照招标人规定的样式布设,所需全部费用由中标人自理。

2.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包含日用(生活)商品、各类食品、副食调料、糖茶饮料、日用洗化、办公耗材、文体用品、针棉织品等超市经营范围内的预包装或定型包装商品(不得售卖酒类或含酒精类商品),按照招标人合理需求,可适当提供餐饮服务等拓展保障服务。

3.经营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市3个,皮山县(城区)、墨玉县、和田县、策勒县、于田县、民丰县、泽普县、皮山县(赛图拉镇三十里)各1个。

4.协议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可根据甲方意愿续签,总合同期不超过2年。甲方保留合同终止权利,甲方承诺提前15个工作日告知乙方,处理腾退事宜。

5.项目预算:1000万元

四、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件或事业法人开办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审计报告或投标单位出具的2022年财务报表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投标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所属期间为2023年1月<含>后任意3个月的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依法免于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列入军队违法违规投标人处罚名录内的书面声明)

6.报价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前,应当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登记备案,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备案材料可作为资格性审查和评审的依据。(需提供登记备案截图等证明材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须提供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须提供书面声明)

(四)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以下情形之一:①军队采购失信名单;②投标人暂停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五)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提供《保密承诺书》)。

(六)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七)投标人或投标人下属分公司或投标人下属超市(店铺)提供有效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得通过挂靠获得资质或者项目转包、分包他人。(提供承诺书)

五、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文件申领时间: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线上获取。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qq.com后获取文件。如有疑问请联系代理机构)。

1.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原件,公告附件1);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公告附件2,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公告附件3,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代表在投标公司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原件,公告附件4,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7.投标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原件,公告附件5);

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投标人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投标人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原件,公告附件6)。

9.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0.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提供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为投标人下属分公司或投标人下属超市(店铺)的,则须提供投标人下属分公司或投标人下属超市(店铺)与投标人关系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仅供报名时获取招标文件使用,真实性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是否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以最后评审为准。

(二)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 投标文件接收及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3日10时 00 分至2023年11月13日11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二) 投标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 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四) 投标人须缴纳开标场地费,场地服务费:暂按1000元/一个标段。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少于6家(含6家)的按1000元收取,投标人超过6家的,按6000元由所有投标人平均分摊,具体缴纳金额以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通知的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可通过现场POS机刷卡缴费或通过微信扫描缴费二维码进行缴费,具体缴费流程请查看《场地及设施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缴费平台操作指南》,缴纳凭证到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换取发票。

七、 开标时间、地点

(一)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3日 11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二) 开标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九、 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某单位

联 系 人:张先生 朱先生

电 话:173*****937 199*****997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和田市

(二)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崔海燕

电 话:186*****072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2栋6楼12号

(三)监督人:徐先生(报名受阻时请及时反映相关情况)

电话:0903-*******

,和田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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