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高家堰镇丹水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初步设计服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高家堰镇丹水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初步设计服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高家堰镇丹水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已由长阳土家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长发改审批[2022]68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专项资金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高家堰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CYGSL0074-******-01
2.项目名称: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高家堰镇丹水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服务。
3.建设地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高家堰镇。
4.主要建设内容:缓冲带修复工程14处,总长度*****m,总面积******m2;生态湿地净化工程7处,总面积*****m2;水域生态修复工程6处,总面积******m2;生态护坡修复工程12处,总长度5780m。(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
5.项目预算:150.00万元。
6.招标内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高家堰镇丹水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服务,提交初步设计报告;且保证设计成果通过相关部门的评估、审查、审批、验收而提供的全部技术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提交相关部门审查审批。
8.质量标准: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企业,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彩色扫描件)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投标保证金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23号)和《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鄂营商发[2021]2号)文件精神及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宜昌市财政局《关于免收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通知》(宜公共资源交易局〔2021〕1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1月15日10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人如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投标的,要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编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参加开标并解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开标会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清江古城 26 号)4 楼开标二厅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九、合同签订
设计合同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洽谈并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
十、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3年10月24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十一、信息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同步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1.异议联系人:陈万龙
异议联系电话:199*****099
2.招标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高家堰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高家堰镇
联系人:尹豪
联系电话:158*****980
3.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住邦科技园A区12栋2单元6楼
联系人:陈万龙
联系电话:199*****099
4.行业主管部门:宜昌市生态环境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分局
联系电话:138*****855
5.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717-*******
6.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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