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绿电尼勒克县400万千瓦风电光伏一体化项目320万千瓦光伏项目工程总承包-箱变基础
中绿电尼勒克县400万千瓦风电光伏一体化项目320万千瓦光伏项目工程总承包-箱变基础
招标公告
为满足我单位生产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单位所需中绿电尼勒克县400万千瓦风电光伏一体化项目320万千瓦光伏项目工程总承包箱变基础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格要求、能提供优质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及洽谈箱变基础专业分包合作事宜。
一、招标形式及范围
1.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
1.2项目名称:中绿电尼勒克县400万千瓦风电光伏一体化项目320万千瓦光伏项目工程总承包箱变基础专业分包
1.3招标范围:详见《附件:招标工程量清单》
1.4工程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尼勒克县,具体以招标方指定地点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
2.1 中国建筑云筑网范围内的合格供方。
2.2 资质要求:满足承接基础施工以上资质,能满足本分包工程工期要求。
三、招标原则
3.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2由评标专家成员组成评标委员会,线上评标。
3.3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
四、定标原则
4.1在质量、服务同等的条件下,合理低价者中标(税率相同)。
4.2在同等条件下,与我公司有过合作经历,无不良记录的投标方我方会作为优先中标的参考因素。
4.3报价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至工程完工,由此产生的价格波动因素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自行承担。
4.4固定综合单价包括人工、材料(甲供材除外)、机械、管理费、转运、措施费、利润、风险、税金等一切由投标人承担的费用,并请投标人考虑各项费用涨跌的风险,慎重报价。综合单价在结算时无论何种原因均不予调整。
五、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规范和行业相关标准要求,并符合《中绿电尼勒克县400万千瓦风电光伏一体化项目320万千瓦光伏项目工程总承包》及技术协议(或技术规范书)所规定相关要求;符合设计图纸、环保、消防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及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六、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具体进场时间以发包方正式通知为准。
计划完工日期:以现场实际进度为准。
七、付款方式
7.1本招标结算方式为:
7.1.1预付款:无。
7.1.2进度、结算款、质保金:
(1)进度款支付采取按月申报审批方式支付。承包方于每月15日进行工程量结算及付款申请办理(结算以发包方出具的结算单为准),接收报表后发包方工程师于10天内完成工程量审核,按工程进度及审核验收情况,发包方支付上月工程结算额的80%作为进度款。同期清算其他应付应扣款;
(2)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结算额的97%。
(3)质量保证金为最终结算额的3%,质保期自缺陷责任期满(2年)后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7.1.3每次付款前,投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结算金额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
7.2支付方式: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等,贴息费等财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7.3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如下:
招标人增值税发票开具信息 | |
纳税人名称 | 中建中环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税务登记号 | ********MA26D9QT4L |
税务登记地址 | 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金庭路188号 |
税务登记联系电话 | 0512-******** |
税务开户银行名称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金阊支行 |
税务开户银行账号 |
八、招标文件获取
采用网络招标形式,投标方需自行在云筑网平台(http://www.yzw.cn/)进行报名,经资格审查入围的供应商(以招标人网络通知为准),可直接登录中国建筑集中采购网络交易投标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投标。
九、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十、投标保证金:无
十一、报名截止时间:以云筑网显示截止日期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招采联系人:吴江东联系电话:158*****707
商务联系人:李世茂 联系电话:132*****470
中建中环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10月2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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