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度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我校研究生院《关于开展我校2023年度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23年度研究生导师遴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标准,择优推荐,总量控制。
二、申报学科(领域)
我院接收申报的学科(领域)见下表:
申报依托单位 | 遴选导师类型 | 一级学科/专业类别代码 | 一级学科/专业类别代码 | 二级学科/专业领域 | 二级学科代码 |
医学技术学院 | 学术型硕导 | 临床医学 | 1002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
专业型硕导 | 医学技术 | 1058 | / | / | |
专业型博导 | 临床医学 | 1051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三、遴选条件
1.《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实施细则》(医大研字〔2023〕6号),详见附件1。
2.申请人所提交的论文论著、科研项目、获奖等成果,均应在近三年获得(2020年1月1日-2023年10月13日)。其他认定说明见附件2。
四、遴选流程
10月25日前,填写附件3,发送至邮*********@qq.com。
11月2日前,学院将预报名人员信息报送研究生院,用于开通系统登录权限。
11月12日前,申请人使用本人账号、密码,登录学校官网“数字徐医”—“研究生管理系统”,填报申请材料(操作见附件4)。不符合认定说明的成果请勿提交。
11月22日前,学院对照遴选条件,对提交至本学科的学术型硕士生导师、专业型硕士生导师材料进行线上审核。
12月8日前,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确定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
12月14日前,学院将推荐名单报送研究生院。
四、联系方式
标签: 研究生导师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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