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福口国有林场2023年第三批松疫木销售项目招标公告

宁德福口国有林场2023年第三批松疫木销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福建省国有林场木材产销管理办法》及《福建省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顺利完成实施2023年木材销售,经福建省宁德福口国有林场场务会研究批准实施,项目招标人为福建省宁德福口国有林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宁德福口国有林场2023年第三批松疫木销售项目。

  2.2 项目地点:铜镜坂堆场 。

  2.3 项目规模与范围:松疫木数量为1000立方米,具体供货量凭实际出仓数。

  2.4 标底金额:8公分以上(含8公分)410元/立方米起价,每档增加5元/立方米。

  2.5 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

  2.6 除治要求:按就近就地原则,在八都镇境内加工处置(合法有资质的疫木加工企业),禁止疫木流出。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福建省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标准。

  2.7 其他要求:签订合同时,按中标木材数量一次性缴清木材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应具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具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业务的公司,有完善的经营管理方案和安全管理制度。

  3.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未被林业主管部门列为“不诚信黑名单企业”。

   3.4.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的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0月30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到招标代理机构办公室(宁德市山水大酒店二排二楼)联系方式0593-*******办理报名手续,招标文件资料费2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及开标时间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投标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报价(投标报价以8公分以上(含8公分)410元/立方米起价,每档增加5元/立方米),投标者的有效标书中以报价最高者中标,若出现相同的最高报价者用摇号的形式确定最终中标候选人。

  5.2本招标项目开标时间:2023年11月6日 10时 00分,提交地点为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室(宁德市山水大酒店二排二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法人或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报名凭证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提交;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伍仟元整。

  6.4.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用信封面密封,注明公司名称及用途,现场一同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德市林业局网站和福建省宁德福口国有林场公开栏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宁德福口国有林场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八都镇铜镜村28号

  电 话:180 1676 3886

  联系人: 陈先生

  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德市山水大酒店第二排二层

  电话:0593-*******

  联系人:小石

标签: 第三批松疫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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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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