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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 门 市 公 路 事 业 发 展 中 心 -竞 争 性 磋 商 -HT2023-CG224-八 一 路 宽 裕 小 学 段 道 路 整 治 工 程磋 商 公 告采 购 项 目 名 称 /项 目编 号 : 八 一 路 宽 裕 小 学 段 道 路 整 治 工 程 /HT2023-CG224采 购 人 名 称 地 址 和联 系 方 式 : 采 购 人 名 称 : 厦 门 市 公 路 事 业 发 展 中 心地 址 : 福 建 省 厦 门 市 思 明 区 莲 前 西 路 281 号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名 称 地 址 和 联 系 方 式 :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名 称 : 厦 门 路 桥 百 城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地 址 : 厦 门 市 思 明 区 莲 前 西 路 281 号 10 楼联 系 方 式 : 蓝 小 姐 0592-
*******采 购 项 目 名 称 : 八 一 路 宽 裕 小 学 段 道 路 整 治 工 程采 购 方 式 : 竞 争 性 磋 商项 目 主 要 内 容 (用 途 数 量 简 要 技 术 要 求
招 标 项 目 性 质 ): 八 一 路 宽 裕 小 学 段 道 路 整 治 工 程 采 购 服 务 , 1 项采 购 预 算
*******.57 元供 应 商 资 格 要 求 : 1 供 应 商 自 然 人 除 外 : 若 供 应 商 代 表 为 单 位 授 权 的 委 托 代 理 人 , 应 提 供 本授 权 书 若 供 应 商 代 表 为 单 位 负 责 人 , 应 在 此 项 下 提 交 其 身 份 证 正 反 面 复 印 件 ,可 不 提 供 本 授 权 书 。 供 应 商 为 自 然 人 的 , 可 不 填 写 本 授 权 书 。2 供 应 商 为 企 业 的 , 提 供 有 效 的 营 业 执 照 复 印 件 供 应 商 为 事 业 单 位 的 , 提 供有 效 的 事 业 单 位 法 人 证 书 复 印 件 供 应 商 为 社 会 团 体 的 , 提 供 有 效 的 社 会 团 体 法
人 登 记 证 书 复 印 件 供 应 商 为 合 伙 企 业 个 体 工 商 户 的 , 提 供 有 效 的 营 业 执 照 复印 件 供 应 商 为 非 企 业 专 业 服 务 机 构 的 , 提 供 有 效 的 执 业 许 可 证 等 证 明 材 料 复 印件 供 应 商 为 自 然 人 的 , 提 供 有 效 的 自 然 人 身 份 证 件 复 印 件 其 他 供 应 商 应 按 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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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章 规 定 , 提 供 有 效 的 相 应 具 体 证 照 复 印 件 。3 供 应 商 提 供 的 财 务 报 告 复 印 件 成 立 年 限 按 照 提 交 响 应 文 件 截 止 时 间 推 算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a.成 立 年 限 满 1 年 及 以 上 的 供 应 商 , 提 供 经 审 计 的 上 一 年 度 的 年度 财 务 报 告 。 b.成 立 年 限 满 半 年 但 不 足 1 年 的 供 应 商 , 提 供 该 半 年 度 中 任 一 季 度 的季 度 财 务 报 告 或 该 半 年 度 的 半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 c.无 法 按 照 以 上 a b 项 规 定 提 供 财务 报 告 复 印 件 的 供 应 商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 成 立 年 限 满 1 年 及 以 上 的 供 应 商 成 立年 限 满 半 年 但 不 足 1 年 的 供 应 商 成 立 年 限 不 足 半 年 的 供 应 商 , 应 选 择 提 供 资 信证 明 复 印 件 。4 供 应 商 提 供 的 税 收 缴 纳 凭 据 复 印 件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a.提 交 响 应 文 件 截 止 时
间 前 不 含 提 交 响 应 文 件 截 止 时 间 的 当 月 已 依 法 缴 纳 税 收 的 供 应 商 , 提 供 提 交响 应 文 件 截 止 时 间 前 六 个 月 不 含 提 交 响 应 文 件 截 止 时 间 的 当 月 中 任 一 月 份 的税 收 缴 纳 凭 据 复 印 件 。 b.提 交 响 应 文 件 截 止 时 间 的 当 月 成 立 的 供 应 商 ,视 同 满 足 本项 资 格 条 件 要 求 。 c.若 为 依 法 免 税 范 围 的 供 应 商 , 提 供 依 法 免 税 证 明 材 料 的 , 视同 满 足 本 项 资 格 条 件 要 求 。5 供 应 商 提 供 的 社 会 保 障 资 金 缴 纳 凭 据 复 印 件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a.提 交 响 应 文件 截 止 时 间 前 不 含 提 交 响 应 文 件 截 止 时 间 的 当 月 已 依 法 缴 纳 社 会 保 障 资 金 的供 应 商 , 提 供 提 交 响 应 文 件 截 止 时 间 前 六 个 月 不 含 提 交 响 应 文 件 截 止 时 间 的 当月 中 任 一 月 份 的 社 会 保 障 资 金 缴 纳 凭 据 复 印 件 。 b.提 交 响 应 文 件 截 止 时 间 的 当
月 成 立 的 供 应 商 , 视 同 满 足 本 项 资 格 条 件 要 求 。 c.若 为 依 法 不 需 要 缴 纳 或 暂 缓 缴纳 社 会 保 障 资 金 的 供 应 商 , 提 供 依 法 不 需 要 缴 纳 或 暂 缓 缴 纳 社 会 保 障 资 金 证 明 材料 的 , 视 同 满 足 本 项 资 格 条 件 要 求 。6 采 购 文 件 未 要 求 供 应 商 提 供 具 备 履 行 合 同 所 必 需 的 设 备 和 专 业 技 术 能 力 专项 证 明 材 料 的 , 供 应 商 应 提 供 本 声 明 函 。 采 购 文 件 要 求 供 应 商 提 供 具 备 履行 合 同 所 必 需 的 设 备 和 专 业 技 术 能 力 专 项 证 明 材 料 的 , 供 应 商 可 不 提 供 本 声 明函 。7 重 大 违 法 记 录 : 指 供 应 商 因 违 法 经 营 受 到 刑 事 处 罚 或 责 令 停 产 停 业 吊 销 许可 证 或 执 照 较 大 数 额 罚 款 等 行 政 处 罚 。 根 据 财 库 2022 3 号 文 件 的 规 定 , 较
大 数 额 罚 款 认 定 为 200 万 元 以 上 的 罚 款 ,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以 及 国 务 院 有 关 部 门明 确 规 定 相 关 领 域 较 大 数 额 罚 款 标 准 高 于 200 万 元 的 , 从 其 规 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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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1 信 用 信 息 查 询 渠 道 : 通 过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 国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 信 用 厦 门 网 站 credit.xm.gov.cn 查 询 所 有 供应 商 的 信 用 信 息 。 2 截 止 时 点 : 查 询 供 应 商 响 应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当 天 前 三 年 内 的 信用 信 息 。 3 查 询 记 录 和 证 据 留 存 方 式 : 将 查 询 结 果 网 页 打 印 后 随 采 购 文 件 一 并 存档 。 4 信 用 信 息 的 使 用 规 则 : 1 查 询 结 果 显 示 供 应 商 存 在 不 良 信 用 记 录 包含 列 入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重 大 税 收 违 法 案 件 当 事 人 名 单 政 府 采 购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行为 记 录 名 单 及 其 他 不 符 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 府 采 购 法 第 二 十 二 条 规 定 条 件 的 , 其 资 格 审 查 不 合 格 。 2 因 查 询 渠 道 网 站 原 因 导 致 查 无 供 应 商 信 息 的 , 不 认定 供 应 商 资 格 审 查 不 合 格 评 审 结 束 后 , 通 过 其 他 渠 道 发 现 供 应 商 存 在 不 良 信 用
记 录 的 , 不 认 定 为 资 格 审 查 错 误 , 将 依 照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调 查 处 理 。 3 联 合 体 成员 存 在 不 良 信 用 记 录 的 , 视 同 联 合 体 存 在 不 良 信 用 记 录 , 联 合 体 资 格 审 查 不 合 格 。5 供 应 商 无 需 提 供 信 用 信 息 查 询 结 果 。 若 供 应 商 自 行 提 供 查 询 结 果 的 , 仍 以 评审 当 天 查 询 结 果 为 准 。9 本 项 目 允 许 采 用 信 用 承 诺 制 , 根 据 厦 门 市 财 政 局 关 于 进 一 步 减 轻 供 应 商参 与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成 本 负 担 的 通 知 厦 财 采 2021 5 号 规 定 , 预 算 金 额 500万 元 以 下 的 政 府 采 购 项 目 , 供 应 商 提 供 资 格 承 诺 函 的 即 可 参 加 采 购 活 动 , 在响 应 文 件 中 无 需 再 提 供 财 务 状 况 报 告 依 法 缴 纳 税 收 和 社 会 保 障 资 金 的 相 关 证 明材 料 。 供 应 商 应 当 遵 循 诚 实 信 用 原 则 , 不 得 作 虚 假 承 诺 。 供 应 商 承 诺 不 实 的 , 属
于 提 供 虚 假 材 料 谋 取 成 交 , 应 依 法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10 供 应 商 具 备 交 通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核 发 的 有 效 期 内 的 公 路 养 护 工 程 公 路 路 基 路面 养 护 乙 级 及 以 上 资 质 证 书 或 有 效 期 内 的 公 路 养 护 工 程 施 工 二 类 乙 级 资 质 证 书 ,投 标 人 需 提 供 资 质 证 书 扫 描 件 。 供 应 商 应 在 人 员 设 备 资 金 等 方 面 具 有 相 应 的施 工 能 力 。 供 应 商 须 具 备 合 格 有 效 的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颁 发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供 应 商 不 满 足 上 述 规 定 的 基 本 资 格 条 件 或 提 供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不 全 的 , 将 不 被 邀 请为 继 续 参 加 磋 商 的 供 应 商 ,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不 接 受 磋 商 过 程 中 的 补 充 。 以 上 资 格 证明 文 件 为 复 印 件 的 , 须 加 盖 供 应 商 公 章 , 且 原 件 备 查 。11 1 本 项 目 为 专 门 面 向 中 小 企 业 采 购 的 项 目 , 根 据 政 府 采 购 促 进 中 小 企 业 发
展 管 理 办 法 财 库
****** 号 文 件 规 定 , 本 项 目 要 求 工 程 由 中 小 企 业 承 建 , 即工 程 施 工 单 位 为 中 小 企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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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供 应 商 须 根 据 关 于 印 发 中 小 企 业 划 型 标 准 规 定 的 通 知 工 信 部 联 企 业
******* 号 文 件 规 定 , 对 应 本 项 目 采 购 标 的 中 小 企 业 行 业 划 分 标 准 确 认 企 业 规 模 。3 本 项 目 采 购 标 的 对 应 的 中 小 企 业 划 分 标 准 所 属 行 业 为 : 交 通 运 输 业 。4 监 狱 企 业 残 疾 人 福 利 性 单 位 视 同 小 型 微 型 企 业 。5 其 他 事 宜 按 照 政 府 采 购 促 进 中 小 企 业 发 展 管 理 办 法 财 库
****** 号 文 件执 行 。
获 取 招 标 文 件 时 间 地 点 方 式 : 1 时 间 : 即 日 起 至 2023 年 11 月 2 日 节 假 日 除 外 2 地 点 : 厦 门 市 思 明 区 莲 前 西 路 281 号 10 楼 3 获 取 方 式 : 现 场 购 买 或 线 上 购 买 , 供 应 商 应 购 买 采 购 文 件 , 否 则 , 不 具 备 参加 本 项 目 采 购 活 动 的 资 格 4 购 买 采 购 文 件 联 系 方 式联 系 人 : 蓝 小 姐 , 电 话 : 0592-
*******邮 箱 : huiteng
*******.com采 购 文 件 售 价 : 50 元 /份响 应 文 件 递 交截 止 时 间 : 2023 年 11 月 3 日 9: 30 时
响 应 文 件 递 交 地 点 : 厦 门 市 思 明 区 莲 前 西 路 281 号 10 楼响 应 文 件 开 启 时 间 和开 启 地 点 : 同 响 应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时 间 和 递 交 地 点采 购 项 目 联 系 人 姓 名和 电 话 : 蓝 小 姐 /0592-
*******5
其 他 : 1 标 书 费 缴 交 账 户收 款 人 户 名 : 厦 门 路 桥 百 城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银 行 帐 号 :
351*****001*********开 户 银 行 : 建 行 厦 门 分 行 2 未 购 买 采 购 文 件 的 供 应 商 , 不 得 参 加 本 项 目 的 采 购 活 动 , 采 购 文 件 售 后 不 退 ,参 加 采 购 活 动 的 资 格 不 能 转 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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