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师学院无人机机房、展厅改造及搬迁招标公告
技师学院无人机机房、展厅改造及搬迁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福建省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及《福建技师学院采购实施细则》(闽技院办〔2023〕18号),经研究拟采用网上公开询价的方式,组织进行福建技师学院无人机机房、展厅改造及搬迁项目询价。现诚邀具有相应资质及实力的公司前来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服务内容
(一)项目名称:福建技师学院无人机机房、展厅改造及搬迁项目
(二)项目内容:原计算机中心一层无人机机房、展厅搬迁至一体化楼五楼,同时对一体化楼五楼新机房进行布线等(详见附件工程预算书)。
(三)项目要求:所使用的材料需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认证,并提供相关合格证书;在施工过程中所有工人的安全责任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施工全过程必须拍照存档。
(四)质量要求:施工质量符合相关验收标准,质保维护期为十二个月。
(五)服务周期:签订合同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
(六)结算方式:结算价格不得超过中标价格,经验收合格后以对公转账方式支付至中标方对公账号。
(七)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元(含税费、材料费、人工费、无人机机房综合布线*****元、5台3P空调移机3000元等相关费用,低于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有效报价)。
二、竞价人资质要求
(一)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相应营业执照及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资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三、竞价应提供的材料
(一)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公司营业执照及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资质(加盖公章)。
(三)竞价文件。
(四)提交的所有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装袋,密封需以一张完整的A4纸作为封条,A4纸上写明响应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响应日期等,封住所有可开口处(包括但不限于上开口及下开口),并于响应公司名称及封条边缘处加盖公章。
四、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拟安排2023年10月27日上午10:00到校现场勘察,以便进一步确认方案及工程量报价,请有意向的竞价单位准时到场,未到场的意向单位,如若出现报价漏项,结算时不再调整。
(二)竞价截止时间:本公告发布即日起至2023年10月30日15时止。
(三)竞价地址: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下沙31号福建技师学院总务科(实训中心8楼)
(四)联系人:任老师 139*****395
联系电话:0591-********
监督电话:0591-********
福建技师学院总务处
2023年10月2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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