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千山区汤岗子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2023年千山区汤岗子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2023年千山区汤岗子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鞍山市千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 2023年千山区汤岗子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日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鞍千发改字[2023]6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鞍山市千山区农业农村局,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资金落实比例为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23年千山区汤岗子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汤岗子街道罗家村、祥家村、汤岗子村、杨家村共计 4 个行政村 2.2 工程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 0.5万亩,均为旱田。 2.3 投资额:750.****** 万元 2.4 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 |||||||||||||||||||||||||||||
| |||||||||||||||||||||||||||||
2.5 招标范围:项目工程措施主要为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土壤培肥工程。具体建设内容为: (1)罗家村 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建筑物共 6 座;田间道路工程:共修筑机耕路 4.652km; 农田防护及生态保护工程 1372m; 农田地力提升工程: 土壤改良,播散颗粒状有机肥 2500 亩。 (2) 祥家村 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建筑物共 9 座;田间道路工程:共修筑机耕路 1.053k; 农田防护及生态保护工程: 共修筑坡面防护 448m,标识牌 1 处。农田地力提升工程: 土壤改良,播散颗粒状有机肥 1200 亩 (3)汤岗子村 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建筑物共 3 座;田间道路工程:共修筑机耕路 1.202km; 农田防护及生态保护工程: 修筑岸坡防护100m,石笼防护100m,坡面防护 467m,标识牌 3座。农田地力提升工程: 土壤改良,播散颗粒状有机肥 700 亩。 (4)杨家村 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建筑物共 1 座;田间道路工程: 共修筑机耕路 2.351km; 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土壤改良,播散颗粒状有机肥 600亩。 2.6 工期要求:2023年11月30日开工2024年04月30日竣工,计划工期152 天。 2.7 质量要求:合格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资格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资格其他条件: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及以上] 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经理; (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6)凡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7)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主体分包、挂靠及联合体。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到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网址:http://www.asggzyjy.cn。。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即日起至开标前在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本公告附件)免费下载,网址:http://www.asggzyjy.cn。 | |||||||||||||||||||||||||||||
5.投标报名 | |||||||||||||||||||||||||||||
取消报名环节。 | |||||||||||||||||||||||||||||
6.投标保证金 | |||||||||||||||||||||||||||||
6.1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一标段*****.0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采用保函和担保函形式的,将保函和担保函原件与投标文件一起邮寄到指定地点。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 |||||||||||||||||||||||||||||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09:30,将投标文件邮寄到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9房间(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孟晓龙接收,电话136*****393,(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时须在邮寄文件最外层包裹上写明本项目名称、投标标段及投标人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邮寄费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到付,邮编:******)。。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地点为拟定,请关注本次招标文件及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 |||||||||||||||||||||||||||||
8.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 |||||||||||||||||||||||||||||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鞍山市政府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 |||||||||||||||||||||||||||||
9.联系方式 | |||||||||||||||||||||||||||||
|
标签: 高标准农田建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