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大庆市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和黑龙江省《关于加快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改善我市职业教育(不含技工学校,下同)基本办学条件,提升职业教育办学质量,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对接大庆城市转型发展需要,统筹优化职业教育布局结构,夯实各级各类办学主体责任,推动办学资源集聚集约,持续加强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切实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办好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

(二)基本原则

1.市级统筹,分级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市、县(区)、学校三级联动机制。加强市级统筹,综合考虑教育发展趋势、人口规模,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合理规划职业教育办学布局和规模。压实县(区)发展职业教育责任,压实学校举办者主体责任,加快推进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加强督导和过程监测,强化激励考核机制,高标准完成目标任务。

2.优化整合,共建共享。推进职业教育资源整合,通过撤并、合作、集团化办学等措施,推动区域内不同层次、不同类型教育资源优化整合、集约发展。落实新增教育资源向职业教育倾斜政策,聚焦土地、校舍、教师、设备等关键要素,强化政策供给和经费投入,优化存量、做优增量、补齐短板,持续提高我市职业教育办学实力和水平。

(三)总体目标

通过科学规划、优化调整,持续加大政策供给,全市职业院校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撤并1-2所中等职业学校,异地迁建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显著提升,办学质量和吸引力显著增强。全市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重点监测指标全部达标的学校比例,到2023年底达到80%以上,2025年底达到90%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整合资源优化布局

1.提升职业教育办学效益。科学布局市区职业院校,扶持县域职教中心特色发展,扩大中高职办学规模,达标工程结束前,原则上不新增设中等职业学校,进一步优化职业学校资源配置,持续提升学校办学条件。全市中等职业学校除加挂技工学校牌子外,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学校名称和机构代码。普通高中附设中职学校办学规模较小的,原则上要转为“高中附设中职班”,不再保留中职学校名称。全面清理“挂牌空校”,对办学质量差、社会不认可、各项指标严重不达标、已停止招生的职业学校,依法终止办学,关闭学籍系统账号,适时撤销组织机构。

2.推进学校集团化办学。探索中高职集团化办学,由大庆区域内高水平职业院校牵头,与若干所职业学校开展集团化办学,组建集团理事会,实行实体化运行,实现校园、校舍、师资、设备等办学资源实质性共建共享,整体考核办学条件。统筹区域内闲置校舍、职业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成人教育学校等资源,优先供给职业学校改善办学条件。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3.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各县区、各职业院校要对照达标缺口,分类制定办学条件补齐方案。各有关部门在制定教育用地规划时优先考虑职业教育,简化职业学校新建或改扩建增容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支持职业学校快速补齐土地、校舍缺口。加快推进学校校舍、教室和实验(实训)室标准化建设,加快危房改造,改善办学环境。要准确核查校园占地和校舍建筑面积,学校独立产权部分应占一定比例,对于租赁校园校舍,租赁期限不得少于一个办学周期,以协议或补充协议等方式加以保障。

4.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鼓励行业企业、社会力量以资金投入、设备捐赠、场所共享等方式参与改善职业学校基础设施,并在企业落实社会责任报告中反映有关投入情况,受赠设备按要求纳入学校资产管理、计入事业统计数据。依托大庆职教联盟,鼓励学校、企业以现代产业学院、企业学院等方式共建一批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对认定的产教融合型企业,享受组合式激励政策可适当于企业相关投入挂钩。

(三)加强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

5.配足补齐专任教师。落实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要求,在引进、招考、补充教师方面大力向职业教育倾斜,按照职业学校师资配备标准,盘活编制资源,用好“编制周转池”等改革政策,配足配齐专任教师,逐步优化队伍年龄结构和专业技能结构。充分考虑学校需求,在教师待遇、职称评聘、专业设置及内部管理等方面,进一步扩大学校自主权,在用人计划、用人专业、选人标准等方面,充分尊重学校意见。

6.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落实《黑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开展“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按照职业学校在20%编制员额内自主招聘兼职教师制度,支持学校通过“固定岗+流动岗”、设置“特聘岗位”等方式,拓展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到职业学校兼职任教渠道。

(四)改善职业学校教学条件

7.完善教学设施配备。加强职业教育相关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鼓励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社会力量合作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加快建设满足教学基本要求的多媒体教室、图书馆、阅览室、体育场地(馆),配齐计算机、图书、教学仪器和运动器材设备。加强体育类学校训练用房建设。在满足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基础上,逐步改善教学条件。

8.提高学校数字化水平。推进职业学校数字校园建设,改善校园信息化环境,创建一批职业学校信息化标杆学校。充分利用省级“智慧职教”服务管理平台提供的信息化教学资源、数据分析预测、教学质量监控等服务,推动大庆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依托各学校特色和优势的专业(群),建设高水平专业虚拟仿真实训基地,打造一批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和专业教学资源库。

三、工作安排

(一)制定方案(20232—20233月)。各县区和职业学校在深入调研摸底的基础上,按照“一县(区)一案”“一校一策”,制定办学条件达标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补齐方式、进度安排、达标时限、支持政策等。各县区报请县(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于2023年3月1日前报市教育局。其余职业院校(含我市举办的中等、高等职业学校和属地省属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实施方案经学校举办者同意后按同一时限报市教育局。

(二)组织实施(20233—202512月)。各县(区)、职业学校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聚焦重点难点,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限安排,加快推进达标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准确更新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信息系统和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数据,所填数据为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重要依据。

(三)验收复核(20233—202512月)。各职业学校自行组织自评,自评合格后由市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报请省教育厅进行复核。高等职业学校自评合格后直接报省教育厅进行复核。2023年底前,各中职学校要实现基本达标;2025年底前,办学条件仍无明显改善的未达标学校,将暂停、直至取消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资格。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县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统筹职业教育发展,将达标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工作专班,推进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作。市教育局牵头统筹协调推进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作;人社部门与教育部门配合统筹做好技工学校和职业学校资源优化工作,支持职业学校配齐专任教师;财政部门统筹资金加大对达标工程经费支持力度;发改、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在教育强国推进工程、职业学校建设规划和项目审批等方面优先支持职业学校。按照学校隶属关系落实举办者主体责任,建立达标任务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具体措施、完成时限。

(二)强化政策保障。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教育强国推进工程项目、地方教育费附加优先支持职业学校达标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达标配套政策,有效配置土地、资金、编制等公共资源,着重优化整合现有存量资源,共享共用公共教育资源。职业学校要充分借助地方专项债券、预算内投资、贷款等政策资金,改善办学条件,推进达标工作。

(三)加强考核激励。2023年起,市教育局将通过数据平台核查、实地抽检等形式,定期调度职业院校达标进度,对未按计划完成达标任务或验收、复核未通过的职业学校,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将民办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情况列为年检重要内容。将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成效作为职业教育改革项目遴选、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和职业教育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对职业学习办学条件达标工作的先进做法进行总结推广。


附件:1.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重点监测指标及释义

2.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作实施方案(模板)










附件1

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重点监测指标及释义


一、中等职业学校

(一)一般类中职学校。参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的通知》(教职成〔2010〕12号)的各项标准,并根据教育事业发展优化部分指标释义。重点监测指标为:

1.校园建设。校园占地面积不低于*****平方米,生均用地面积指标不少于33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指标不少于20平方米。

2.教师配备。专任教师不低于60人,师生比达到1:20。

3.仪器设备。仪器设备总值不低于300万元,生均仪器设备值不低于2500元。

4.图书配备。生均图书不少于30册。

(二)体育类中职学校。参照《国家体育总局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体育运动学校设置标准〉的通知》(体青字〔2011〕88号)中的各项标准,并根据教育事业发展优化部分指标释义。重点监测指标为:

1.校园建设。校园占地面积不少于*****平方米,生均用地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教学、训练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生均建筑面积(教学、训练及学生生活用房)不少于24平方米。

2.教师配备。专职教师应按班级1:2.5—1:3的比例配备。

3.仪器设备。生均仪器设备值不低于2500元。

4.图书配备。生均图书不少于30册。

(三)艺术类中职学校。以中职国家标准主要监测指标为基础,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具体标准。重点监测指标为:

1.校园建设。校园占地面积不少于*****平方米,生均用地面积不少于33平方米。教学、训练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生均建筑面积(教学、训练及学生生活用房)不少于20平方米。

2.教师配备。专任教师师生比达到1:8。

3.仪器设备。生均仪器设备值不低于2500元。

4.图书配备。生均图书不少于30册。

(四)特殊教育类中职学校。参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教育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的通知(2022年11月)》中的各项标准,并根据教育事业发展优化部分指标释义。重点监测指标为:

1.校园建设。校园占地面积不少于*****平方米,生均用地面积指标不少于70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指标不少35平方米。

2.教师配备。教职工与在校生比例不低于1∶5

3.图书配备。生均图书不少于30册。

(五)边远脱贫地区中职学校。边远脱贫地区包括边境县(市区)、脱贫县(原国家级、省级脱贫县)。重点监测指标为:

1.校园建设。校园占地面积不低于*****平方米,生均用地面积指标不少于33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指标不少于20平方米。

2.教师配备。专任教师不低于40人,师生比达到1:20。

3.仪器设备。仪器设备总值不低于125万元,生均仪器设备值不低于2500元。

4.图书配备。生均图书不少于30册。

按照每个县办好一所职业学校(职教中心)的布局需要,少数民族县、区中职学校、在校生规模偏小但布局确需保留的县(市)中职学校,其办学条件重点监测指标参照边远脱贫地区中职学校重点监测指标作为过渡性标准。

表1: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重点监测指标释义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计算公式

注释说明

1

校园占地面积

平方米

学校产权校园占地面积+非学校产权独立使用校园占地面积

学校产权校园占地面积:是指学校具有国家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所占用的土地面积。

非学校产权独立使用校园占地面积:是指学校独立使用,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不属于学校产权的校园占地面积。

以上均不含教职工宿舍和相对独立的附属机构

2

生均用地面积

平方米/生

校园占地面积/在校生数

3

校舍建筑面积

平方米

学校产权校舍建筑面积+非学校产权独立使用校舍建筑面积

学校产权校舍建筑面积:是指学校拥有产权,已交付使用的校舍建筑面积。

非学校产权独立使用校舍建筑面积:是指学校独立使用的不属于学校产权的校舍建筑面积。

以上均不含教职工宿舍和相对独立的附属机构

4

生均校舍建筑面积

平方米/生

校舍建筑面积/在校生数

5

专任教师数

专任教师数

专任教师:是指在学校专职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

6

师生比

——

折合教师数/在校生数

折合教师数=专任教师数+校外教师数*0.5+行业导师数*0.5+外籍教师数。

校外教师:是指聘请外校或外单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中等职业学校、高等教育学校教师资格,聘期在一学期以上,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包括其他学校退休教师和本校退休教师。

行业导师:是指学校按照聘用流程,聘请的校外行业、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等无教师资格证但参与协助教学工作的高技能人才,聘期为一学期及以上。

外籍教师:是指由学校聘任、取得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在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外籍人员。

聘请校外教师和行业导师经折算后计入教师总数,原则上聘请校外教师和行业导师总数不超过专任教师总数的四分之一

7

仪器设备值

万元

教学、实习仪器设备值

教学、实习仪器设备值: 是指学校固定资产中用于教学、实验、实习等仪器设备的资产值。包括接受捐赠的、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教学、实习仪器设备。

8

生均仪器设备值

元/生

教学、实习仪器设备值/在校生数

9

生均图书

册/生

图书册数/在校生数

图书:参照高等职业学校指标释义,包括纸质图书和数字资源。

纸质图书:是指学校图书馆及资料室拥有的正式出版的纸质书籍。

数字资源:是指电子图书(包括与图书类似的出版物,如研究报告、会议论文集、标准等)、电子期刊(包括与期刊类似的连续出版物)、学位论文(包括本校原生的和付费购买的学位论文)及音视频(包括自建的和付费购买的音视频资料),试用的数字资源和免费使用的数字资源及随纸本书刊所配的光盘以及非书资料等不作为数字资源计量。

数字资源折合后计入图书资源总量,且所占比例最高不超过图书资源总量的40%

在校生数

中职学历教育在校生数

在校生数:是指注册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中职学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在校学习的学生数,包含进行岗位实习、尚未毕业的学生

二、高等职业学校

参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通知》(教发〔2004〕2 号)规定中的学校分类和合格标准,并根据教育事业发展优化部分指标释义。

表2:高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重点监测指标

学校类别

生师比

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

生均教学行政用房(平方米/生)

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元/生)

生均图书

(册/生)

综合、师范、民族院校

18

15

14

4000

80

工科、农、林院校

18

15

16

4000

60

医学院校

16

15

16

4000

60

语文、财经、政法院校

18

15

9

3000

80

体育院校

13

15

22

3000

50

艺术院校

13

15

18

3000

60


表3:高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重点监测指标释义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计算公式

注释说明

1

生师比

——

折合学生数/折合教师数

折合学生数=高职(专科)在校生数(扩招生按学生数*0.1折算)+专科留学生在校生数+普通预科生注册生数+成人脱产在校生+成人业余在校生数*0.3+成人函授在校生数*0.1+附设中职班在校生*0.75。

折合教师数=专任教师数+校外教师数*0.5+行业导师*0.5+外籍教师。

专任教师:是指在学校专职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

校外教师:是指聘请外校或外单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高等教育学校教师资格,聘期在一学期以上,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包括其他学校退休教师和本校退休教师。

行业导师:是指学校按照聘用流程,聘请的校外行业、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等无教师资格证但参与协助教学工作的高技能人才,聘期为一学期及以上。

外籍教师:是指由学校聘任、取得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在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外籍人员。

聘请校外教师和行业导师经折算后计入教师总数,原则上聘请校外教师和行业导师总数不超过专任教师总数的四分之一

2

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

%

具有研究生学位专任教师数/专任教师数

3

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

平方米/生

(教学科研及辅助用房面积+行政用房面积)/全日制学生数

教学科研及辅助用房:包括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实习场所、专用科研用房、体育馆、会堂等。

行政用房:包括校行政办公用房和学院办公用房。校行政办公用房包括校级党政办公室、会议室、校史室、档案室、文印室、广播室、接待室、网络中心、财务结算中心。

全日制学生数:普通专科(高职)在校生数+留学生专科在校生数+预科生数+进修生数+成人脱产班学生数+本校中职在校生数

4

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

元/生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全日制学生数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使用学校预算经费、科研经费、基建经费、校内部门自筹经费购买或接受捐赠的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单价1000元以上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均应纳入仪器设备管理范围。主要包括学校固定资产中用于教学、科研、实验、实习等仪器设备的资产值

5

生均图书

册/生

图书册数/折合学生数

图书:包括纸质图书和数字资源。

纸质图书:是指学校图书馆及资料室拥有的正式出版的纸质书籍。

数字资源:是指电子图书(包括与图书类似的出版物,如研究报告、会议论文集、标准等)、电子期刊(包括与期刊类似的连续出版物)、学位论文(包括本校原生的和付费购买的学位论文)及音视频(包括自建的和付费购买的音视频资料),试用的数字资源和免费使用的数字资源及随纸本书刊所配的光盘以及非书资料等不作为数字资源计量。

数字资源折合后计入图书资源总量,且所占比例最高不超过图书资源总量的40%






附件2


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作实施方案(模板)


一、基本情况

本县区本校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基本情况,包括职业学校基本情况、达标情况、已有工作基础等。

二、组织领导

包括县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方案审议情况,专班构成、协调机制等。

三、工作安排

结合实际情况,明确达标工作的学校分类、整合方案、工作任务、时间节点、责任部门等,并分别填写相关表格,详见附表。

四、制度保障

包括出台配套政策、经费投入、考核激励等相关安排。





附表1

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优化整合计划统计表

教育行政部门(盖章)学校(盖章)

序号

优化整合类型

优化整合方案

(不超过100字)

完成时间(年月)

学校1

学校2

学校3

学校4

机构编码

学校名称

机构编码

学校名称

机构编码

学校名称

机构编码

学校名称

1

2

3

4


注:1.优化组合类型:包括合并、合作、托管、集团化办学、撤销、停止招生等。

2.合并或集团化办学学校组成可为: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普通高中、高等职业学校(含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普通本科学校等


附表2

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计划安排表(2023年-2025年)

教育行政部门(盖章)学校(盖章)

年度

校园面积(平方米)

校舍面积(平方米)

专任教师(人)

仪器设备(万元)

图书(册)

学校计划达标年度

学校

分类

已有

新增

合计

已有

新增

合计

已有

新增

合计

已有

新增

合计

已有

新增

合计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注:学校分类包括一般类、体育类、艺术类、特殊教育类、边远脱贫地区。




附表3

高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计划安排表(2023年-2025年)

学校(盖章)

学生情况

新增教师情况

新增学校产权

新增非学校产权独立使用

新增图书资源

是否为双高学校

学校计划达标年度

省教育厅核定达标年度

高职(专科)在校生数

专科留学生在校生数

普通预科生注册生数

预科生数

成人脱产在校生数

成人业余在校生数

成人函授在校生数

附设中职班在校生数

进修生数

专任教师

校外教师

行业导师

外籍教师

具有研究生学位专任教师数

教学科研及辅助用房

行政用房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

教学科研及辅助用房

行政用房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

纸质图书

电子图书

电子期刊

学位论文

音视频

人)

平方米

平方米

万元

平方米

平方米

万元

2023

2024

2025


注:学校分类包括综合师范民族院校、工科农林院校、医学院校、语文财经政法院校、体育院校、艺术院校

附表4


大庆市教育局核定各中职学校达标年度计划表

序号

学校名称

校园占地面积

校舍建筑面积

教师配备

仪器设备

生均图书值(册/生

学校类别

核定达标年度

校园占地总面积(平方米)

生均占地面积(平方米/生)

校舍建筑总面积(平方米)

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平方米/生)

专任教师数(含校外教师)

师生比(含校外教师)

仪器设备总值(万元)

生均仪器设备值(万元/生)

1

大庆市建设中等

职业技术学校

*****

80.87

*****

36.14

87

1:10

2398.00

2.76

40.47

一般类

2023年

2

大庆市蒙妮坦中等

职业技术学校

******.98

304.34

*****.37

73.41

103

1:5

2229.11

3.98

0

一般类

2023年

3

大庆市外事服务

职业高级中学

*****.00

305.80

*****.39

65.66

54

1:6

865.62

2.70

40.7

一般类

2023年

4

大庆石化职业

高级中学

*****.00

151.78

5008.00

44.71

21

1:5

128.20

1.14

21

一般类

2025年

5

大同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

******.00

2629.00

*****.00

200.00

31

1:3

331.00

3.89

235.29

一般类

2023年

6

肇州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

*****.00

18.83

*****.06

14.53

63

1:16

175.28

0.17

17

一般类

2023年

7

肇源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

*****.72

95.40

*****.00

51.81

90

1:5

540.00

1.16

30

一般类

2023年

8

林甸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

*****

119.86

*****

20

64

1:8

819.81

1.6

25.39

边远脱贫类

2023年

9

杜尔伯特蒙族自治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

*****0.00

289.86

*****.00

36.53

70

1:5

798.00

2.31

30

一般类

2023年

10

黑龙江省水利学校

******.00

156.00

*****.00

48.00

86

1:15

5632.07

4.50

32

一般类

2023年

11

大庆市精英

文武学校

*****.20

126.63

8120.22

25.46

45

1:7

139.40

0.44

31

一般类

2024年

12

大庆市应用

职业学校

*****.00

555.00

*****.00

181.70

40

1:2

275.00

3.81

138

一般类

2023年

13

大庆体育运动学校

****94.00

470.00

47450.00

120.00

62

1:6

955.28

2.43

127

体育类

2023年

注:1.林甸县按照边远脱贫地区重点监测指标执行。
2.学校校园占地和校舍建筑独立产权部分应占一定比例,对于租赁校园校舍,租赁期限不得少于一个办学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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