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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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偃师政采磋商(2023)0202 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6
万元,招标人为洛阳市偃师区城市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按照市区两级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要求, 城市管理局第一污水处理有限公
司第二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第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中州渠人工湿地高龙镇人工湿地
高龙镇高崖村一体化设施和翟镇王七污水处理站等7家污水处理设施需办理入河排污口设
置审批许可。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
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支持创新绿
色发展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
(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
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信用平台系统备案
3.3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
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
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上述所需证明资料第3.1-3.3项须在投标文件内附相关扫描件/复印件/照片,第3.4项
须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
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3.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25日 00时00分到2023年10 月31日 23时59分
获取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7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
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
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
标交易平台将拒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7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偃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
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
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
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
质文件资料等。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
件,并于2023年11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偃政采磋商-2023-148
2项目名称: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60000.00元
最高限价:560000.00 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

1 1 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 560000.00 560000.00 是 56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本次采购共1个包,1项目概况:按照市区两级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要求,
城市管理局第一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第二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第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中州
渠人工湿地高龙镇人工湿地高龙镇高崖村一体化设施和翟镇王七污水处理站等7家污水
处理设施需办理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许可。
2项目编号: 偃师政采磋商(2023)0202号
5.2服务期限:30日历天
5.3质量要求:通过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偃师分局组织的评审。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监
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
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支持创新绿色发
展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
(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
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信用平台系统备案
3.3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
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
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上述所需证明资料第3.1-3.3项须在投标文件内附相关扫描件/复印件/照片,第3.4项
须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
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3.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 年10月25日 至 2023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
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lyggzyjy.cn/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
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
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
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
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
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
平台将拒绝接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年11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偃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
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
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
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
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
资料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
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偃师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华夏路18号
联 系 人:范先生
电 话:0379-677708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代理机构:河南招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369号A区6号楼三层301房屋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9-6552666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9-65526668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偃师区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穆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716599
河南招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4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偃师区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偃师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华夏路18号
联 系 人:范先生
电 话:0379-6777080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369号A区6号楼三层301房屋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0379-65526668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入河排污口 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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