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梁湖景区鼋头渚周边水域应急清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梅梁湖景区鼋头渚周边水域应急清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梅梁湖景区鼋头渚周边水域应急清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WXS202*****001-S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梁湖景区鼋头渚周边水域应急清淤工程 (工程项目名称) 已由无锡市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梅梁湖景区鼋头渚周边水域应急清淤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锡行审投许【2023】11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法人为无锡市太湖鼋头渚风景区管理处,招标人为无锡市太湖鼋头渚风景区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梅梁湖景区鼋头渚周边水域应急清淤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本次清淤工程位于梅梁湖景区鼋头渚-三山岛水上游线沿线及近岸水域,总清淤面积约19.1万平方米。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工程采用350立方米/小时的环保绞吸式挖泥船对工程区域进行清淤,总清淤量约13.66万立方米。具体如下:1.清淤:环保绞吸式挖泥船采取对称双桩定位,横挖法施工的方法,并配备接力泵船和排泥管道,对思源亭至苍鹰渚段水上游线及近岸3块水域、太湖仙岛东侧水上游线及附近水域进行清淤,其中太湖游船航道按2.5米水深考虑,航道底宽20米,两侧边坡1:10。疏浚底泥通过排泥管和接力泵船输送至淤泥固化场。2.底泥固化:固化场地由投标人提供,设置泥浆池、沉砂池、垃圾筛分区、板框压滤场地、固化配套设备场地、配套设备区、临时堆土区、尾水池、净化池等。共布置板框压滤设备6台,对排送的淤泥进行固化处理,固化后土方总量约7.67万立方米。3.外运:经处理后的固化底泥采用船运为主,陆运为辅的方式,外运至指定综合利用场地进行资源化处置(弃土场由投标人提供)。4.余水处理:采用物理沉淀+化学絮凝+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的组合方法进行处理。余水经处理满足出水水质要求后,由退水扣排出至附近沟渠,经周边太湖水系排入太湖。总投资概算金额:3404.85万元。施工总工期为6个月。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招标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梅梁湖景区鼋头渚周边水域应急清淤工程》的全部内容。本合同对应投资金额:约2708.9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计划工期:6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批准的开工时间为准。工期每延误一天的赔偿金额是以中标价的万分之五来计算。误期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中标价的 5%。
2.5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达到合格标准。若工程质量达不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承包人整改至合格,并向业主按中标价的 5%支付违约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或港口与航道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或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 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同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2) 业绩要求:投标人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中清淤疏浚6万m3及以上工程),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并含签名表,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类似工程的时间和工程量以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颁发时间和注明的工程量为准。
(3) 财务要求: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0~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从成立之年份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验资报告) ,且财务审计报告反映上年度无亏损。
(4) 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年龄不应超过 65 周岁,已退休但未满 65 周岁人员可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证明。
备注:投标人拟安排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相关证明材料及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书须作为与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一并提交。
(一) 合同工程量已完成 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二) 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三) 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四) 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五) 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
(6)其他人员要求:提供投标人项目部所有成员(至少需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 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附项目部成员名单) 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指《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3年7月-2023年9月三个月的缴费单) 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3年7月-2023年9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7)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企业负责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专职安全员 C 证),且在有效期内。
(8) 信用等级要求: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详见2022年度无锡市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及应用规则的公布。(网址:http://water.wuxi.gov.cn/doc/2023/04/14/*******.shtml) 未列入表中的施工、监理类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赋分值为 3 分,获得相关奖项的,需提供由无锡市水利招标办出具的相关赋分证明材料
(9)施工机械设备:投标人需提供企业自有或租赁环保绞吸式挖泥船或绞吸式挖泥船(配备环保铰刀头)满足泥浆泵清水流量在 2600m3/h 及以上的设备(1艘单艘生产率在350m3/h及以上或2艘单艘生产率在200m3/h及以上)相关证明文件。自有设备证明材料:以《船舶所有权登记证》和《船舶检验证》为准,均需提供船舶的彩色照片。租赁设备证明材料:租赁协议(意向书),承诺租赁时间要求不小于6个月(承诺书格式自拟),均需提供船舶的彩色照片及《船舶检验证》。设备能力(环保绞吸式挖泥船或绞吸式挖泥船(配备环保铰刀头)、生产率或清水流量)如相应证书上无明确反映,可以由船舶生产厂家提供相应证明或中国船级社提供相应证明。
2)投标人需提供自有或租赁脱水设备(满足需要的多台板框压滤机①单台滤板过滤面积600㎡及以上②多台滤板过滤总面积3600㎡及以上)的相关证明文件。自有设备证明材料:以采购合同和采购发票为准,均需提供设备及设备铭牌彩色照片,设备能力如相应证书上无明确反映,可以由生产厂家提供相应证明。租赁设备证明材料:租赁协议(意向书),承诺租赁时间要求不小于6个月(承诺书格式自拟),均需提供设备及设备铭牌彩色照片及产品合格证,设备能力如相应证书上无明确反映,可以由生产厂家提供相应证明。注:以上所需提供证明材料缺一不可。设备所示名称、参数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设备。
(10)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1)弃土场由投标人提供,弃土场可为多块场地,场地个数不得多于2个,堆土总容量不小于7.67万立方米(产生的固化土量),需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内容需包括:①弃土场内不涉及生态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及永久基本农田的区域,须满足堆土总容量、须提供弃土场堆土方案(堆土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堆土高度、边坡稳定性和水土保持等主要要素的分析和叙述;②可租赁期限不小于6个月且须取得土地所有人同意堆放招标人弃土的书面意见(意见应包含堆土土源、位置、堆土面积、堆土时间、是否同意堆放的结论等要素;③弃土场场地个数、各场地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坐标及堆土容量)。(2)固化场地由投标人提供,①满足工期内对清淤工程量的固化需求,写明场地面积和场地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坐标;②租赁期满足工期要求;③开标时由招标人对固化场地的真伪进行鉴定。可租赁期限不小于6个月。固化处置场及弃土场位于梅梁湖景区鼋头渚周边水域20km范围内;④固化场地需≥65亩,达不到则不符合投标要求,按废标处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牵头单位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或港口与航道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或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 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需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做无效标处理。联合体应当签订协议书,并确定责任方(牵头人),由其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履行合同。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3年10月30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 到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 199 号市民中心 12 号楼 2 楼 CA 服务窗口 (地址) 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http://ggzyjy.wuxi.gov.cn//doc/2019/07/30/*******.shtml,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无锡市水利工程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http://58.215.18.211:2091/TPFrame/pages_wx/customframe4bid/loginall.html) (网址)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
4.1.2 登 录 “ 无 锡 市 水 利 工 程 网 上 招 投 标 系 统 ”( http://58.215.18.211:2091/TPFrame/pages_wx/customframe4bid/loginall.html)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 获取招标文件
4.2.1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 4.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通过交易平台支付方式并按交易平台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4.2.2 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
4.3 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3年 11月 17日 09时 30 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 ,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 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 评标方法: 两阶段综合积分法。
7.2 资格评审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
7.3 最高投标限价: 2337.6670万元。
8.其他内容
开标当日,投标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与现场开标主持人(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58.215.18.211:209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注:请投标单位参照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提前配置好环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无锡市太湖鼋头渚风景区管理处
地 址:无锡市滨湖区鼋渚路1号
联 系 人:周科
电 话 :051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大厦01栋1-5层
联 系人:肖峻岭
电话 :189*****619
电子邮件:*********@qq.com
2023年10月24日
附件: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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