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绍兴工业互联网二期建设—物联网实验室升级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关于绍兴工业互联网二期建设—物联网实验室升级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
二、申请部门:科研部
三、采购项目名称:绍兴工业互联网二期建设—物联网实验室升级
四、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
五、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 (人民币万元) | 总金额 (人民币万元) |
1 | 绍兴工业互联网二期建设—物联网实验室升级项目 | 1 | 80 | 80 |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申请理由:
1. 围绕绍兴工业互联网学院现有的四个实验室,针对行业发展需求及人才培养的针对性,构建一个基于信息技术的三维虚拟实训基地。打破数据孤岛,将工业互联网学院内各种业务系统全联接,各类业务数据全量汇聚,实现统一的数据标准和语言,打通各种业务系统能力的共享沉淀,将所有的垂直子系统集成在一个数据平台上,实现基地的可视、可控,业务全数字化、系统全联接、数据全融合的数智化工业互联网平台。
2. 在一期的项目建设中,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是单一来源供应商,而钛比科技是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在该项目中的供应商。根据二期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是对一期项目中钛比科技供应的设备进行升级改造,选用其作为二期建设项目的供应商,可以更好地保证一期设备的使用延续性和集成后的可靠性,降低二期建设成本。
八、拟定供应商:
拟定供应商名称:杭州钛比科技有限公司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姓名 | 工作单位 |
张林初 | 浙江大学 |
毛锡锋 | 中国计量大学 |
李增芳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孙树礼 |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
王文奎 | 绍兴文理学院 |
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根据单一来源采购原因阐述说明,“绍兴工业互联网学院的项目绍兴工业互联网学院二期建设——物联网实验室升级,符合《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2023〕28号)的相关规定,专家建议二期建设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杭州钛比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十、其它事项:
1.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4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异议。
2. 其他事项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
联系人:骆崇
联系电话:0575-********
地址:绍兴市柯桥区越州大道958号慎思楼B幢405室
监督部门名称: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纪检监察部
监管部门电话:0575-********
地址: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行健楼42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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