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运总公司选聘评估中介机构的公告
海南省海运总公司选聘评估中介机构的公告
受委托,对海南省海运总公司5项资产租赁价值进行评估,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机构参选,公告如下:
一、选聘基本信息
(一)业务委托方:海南省海运总公司
(二)项目名称:海南省海运总公司5项资产
(三)评估项目基本情况:现需选聘一家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对5项资产租赁价值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海运总公司5项资产明细表
序号 | 资产名称及编号 | 资产地址 | 现状用途 | 面积(㎡) | 备注 |
1 | 新港旧菜市场S-79 | 海运路1号 | 商铺 | 330 | 空置 |
2 | 汇景华庭铺面S-82 | 泰华路7-3号 | 商铺 | 395.42 | 空置 |
3 | 新港路铺面7-25 | 新港路 | 商铺+仓库 | 111.82 | 空置 |
4 | 琼州旅馆副楼7-1、7-2、7-3、7-4、7-5、7-6号铺面 | 新港路7号 | 商铺 | 523.98 | 空置 |
5 | 琼州旅馆主楼一层、二层、三层、四层、五层、六层 | 新港路7号 | 一楼为仓库;二层、三层为办公;四层、五层、六层为宿舍 | 2189.36 | 空置 |
合计 | 3550.58 |
(四)评估费用:评估费用最高不超过3万元,报价最低者为中选方。以上报价包含且不限于中介机构业务人员差旅、食宿等一切费用,委托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二、基本要求
1.评估目的:为海南省海运总公司5项资产租赁提供价格参考依据。
2.评估范围:详见《海运总公司5项资产明细表》
3.评估基准日:由委托方与中选机构协商确定。
4.评估时间与工作效果:中选机构须于中选次日进场,应派出至少2名具有资质的评估人员负责项目(其中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5年(含)以上资产评估经验),进场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专家评审资产评估报告初稿,通过委托方组织的专家评审后出具正式评估报告。
5.参选中介机构资格要求:
(1)参选机构必须是在海南省内注册成立且住所在海口的评估机构, 并具有海南省内资产评估工作经验。
(2)参选机构具有资产评估资质或有评估备案文件,参选机构的资产评估师人数不少于5名。
(3)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破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的状态。
(4)参选机构有能力按照业务委托方要求按时保质完成资产评估工作任务。
三、报名截止日期及报名方式:
1、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26日下午17:00,有意向的参选机构应在此时点前在海南产权交易网E交易专区网上提交参选申请及有关资料并缴纳保证金。报名应提交以下资料(通过E交易系统上传):
(1)《参选申请》(见附件1)。
(2)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本所评估资质或评估备案文件。
(4)提供本所资产评估师姓名及编号,并注明项目负责人及其资产评估执业经验年限及其他参与本次评估的至少一位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人员姓名;
(5)提供本所“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破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的承诺函;
(6)提供本所“有海南省内资产评估工作经验,有能力按照业务委托方要求按时保质完成资产评估工作任务”的承诺函。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
2、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参与报名须缴纳保证金1000元,中选机构的保证金,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的结算(保证金多退少补),交易服务费不因交易双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而退还。其他机构在系统公布报价后2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 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短信提示缴纳
如出现以下情况,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经资格确认的参选机构缴纳完毕保证金后单方要求撤回;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参选机构,不进行报价的;
(3)在报价程序中各参选机构均不报价的;
(4)确定成为中选方后拒绝签署有关业务委托书的;
(5)中选机构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3、交易服务费: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由中选机构承担,交易服务费按照中选机构报价的2.5%收取,不足1000元按1000元收取。
4、报名方式及网上报价:
(1)本项目采用网上一次性报价方式进行确定中选机构,参选机构须在2023年10月26日下午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缴纳保证金,由我所对参选资料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2)参选机构经审核通过后,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报价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申报有效价格。
(3)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7日上午9:30
资格审核通过的参选机构请在上述时间内进行一次性报价。
四、中选办法
采用一次性报价办法确定中选机构,最终中选结果将在海南产权交易网发布。
1、确认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参选机构可在报价规定时间内网上提交报价(不高于项目所要求的评估报价),报价最低者成为中选机构,次低报价为候补机构。
2、若出现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形,以系统提交报价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中选及候补机构
3、若只有一家机构参选,如其报价符合规定,则该机构按其报价被确定为中选方。
五、注意事项
1、参选机构须自行下载并填写《参选申请》,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
2、在报名环节将填写完成的《参选申请》及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审核。
3、参选机构缴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缴纳,未以该账户缴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4、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参选机构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5、确认为中选机构后,须按照委托方的安排签署业务委托协议,不得无故放弃,不得提出不利于委托方的要求。无故放弃者,中选资格自动失效,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由候补机构进行顺位递补为中选机构。
6、中选机构若不能按照本公告要求签订业务委托书,或不能按期完成工作,或在工作中无法保证质量,给委托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同时将在选聘结果产生之日起半年内不得参加海南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中介机构选聘活动。
附件 :参选申请(中介机构选聘).doc
委托方电话:吴先生 186*****664
项目及报名咨询电话:杨女士 ********
2023年10月24日
标签: 选聘评估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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